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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公用1.9亿出资占股95%为何不参与决策?公司回应:合规要求,协议约束管理人

发布时间:2026-04-15 13:26来源:新浪新闻阅读: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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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黄海每经编辑|杨军

大众公用(5.380, -0.05, -0.92%)(SH600635)的一项投资安排,因其出资比例与决策权看似不对等而引发市场关注。

根据大众公用近期公告,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1.9亿元认购某私募基金,出资份额占比达到95%。但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出资额巨大,公司并未在该基金的投资决策委员会中获得席位。

承担了绝大部分出资和风险,为何主动放弃决策权?这一操作引来了上交所的问询。4月15日,大众公用发布公告,对监管的疑问进行了详细说明。

公司解释称,不向投决会派驻代表,主要是出于私募基金行业的合规监管考虑,此举遵循了行业惯例,可避免因被认定为“擅自执行合伙事务”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风险。同时,公司表示,已通过《合伙协议》中的多项条款,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形成了有效制约。

本次事件的焦点在于,作为出资1.9亿元、占比95%的有限合伙人,大众公用却在基金投资决策机构中缺席。对此,上交所要求公司阐明具体原因及其背后的商业逻辑。

大众公用回复称,这一安排主要基于私募基金行业的合规要求及商业考量,符合行业通常做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私募基金管理人须独立履行受托管理职责,不得将此职责转委托他人。

公告引用了中基协近期的纪律处分案例说明,若有限合伙人实质性参与投资决策,可能构成“执行合伙事务”,这不仅违规,也会给基金带来合规隐患。关键的是,一旦被认定为“擅自执行合伙事务”,公司可能面临承担无限责任的风险。因此,放弃投决会席位,是大众公用主动规避合规与法律风险的选择。

在完全让渡决策权的情况下,如何确保上市公司利益不受侵害,是监管与投资者关心的另一重点。大众公用指出,已通过与基金管理人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保投资)签订的《合伙协议》,建立了有效的约束体系。

具体约束措施包括:首先,《合伙协议》明确了基金的投资方向为“先进制造等国家战略新兴产业领域的未上市企业”,并设定了投资限制条款,从源头上框定了管理人的投资范围;其次,协议设置了普通合伙人/管理人的更换机制,若管理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基金造成重大损失,经全体有限合伙人同意即可更换;此外,协议还对利益冲突、关联交易规则、违约责任以及信息披露和知情权等进行了详尽约定,赋予大众公用以查阅会计账簿在内的监督权利和救济途径。

除决策权问题外,一次性预付三年管理费的安排也受到上交所关注。大众公用对此解释称,该基金适用的管理费率为每年1%,显著低于当前私募股权基金市场主流的每年2%标准。公司认为,一次性预付三年管理费是双方商业谈判达成的平衡方案,具有充分合理性。

公告提到,股权投资基金在设立初期通常需要投入较多前置成本,如行业调研、项目尽职调查等,尤其在该基金拟重点布局的先进制造等领域,对前期研究和尽调的要求更高。为了让基金管理人能够覆盖前期投入和日常运营开支,同时公司也能享受更优惠的费率,双方经协商采取了“费率优惠但一次性预付”的模式。大众公用认为,综合管理费费率、支付时点及实际项目工作需求等因素考量,该安排具备清晰的业务逻辑和商业合理性。

在论证管理人能力时,大众公详细披露了中保投资的背景。中保投资由46家保险及资管机构等共同持股,单一股东持股比例均未超过4%,股权结构较为分散,国资背景显著。截至2025年底,中保投资的在管资产规模已达3292亿元。

大众公用认为,中保投资过往在半导体、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领域的投资案例,证明了其在先进制造等领域拥有专业的投资能力及项目储备。

“中保启宸拟投资标的主要为未上市企业,是具有核心技术、产业协同基础和上市退出潜力的优质项目。从行业和投资阶段特点看,相关项目的潜在收益主要体现为企业在其技术研发、产品落地、市场拓展和资本运作过程中可能实现的价值增长,部分细分赛道在政策支持、国产替代和产业升级的背景下,具备一定的成长性和资本增值空间。”大众公用表示。

封面图片来源:祝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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