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法院开审SEC追缴案:投资者损失举证或颠覆执法版图
美国最高法院就“斯里佩奇诉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案”进行庭审辩论,焦点问题在于:SEC在主张“追缴违法收益”之际,是否需要证实投资者已产生可量化的财产损失。该判决或将对SEC的执法权限范围产生重大重塑作用。
案件起因于对被告昂卡鲁克·斯里佩奇的指控,SEC指其涉及至少20家垃圾股企业的“抬价抛售”操纵阴谋,违法收益约为660万美元。下级法院已判决追缴330万美元违法所得及利息,但斯里佩奇提起上诉,认为SEC必须先证明投资者遭到了可量化的经济损失。
庭审辩论期间,多数大法官对进一步约束SEC追缴权持反对态度。大法官埃米·巴雷特质疑:“若仅是剥夺其不应获得的非法收益,何以视为惩罚?”司法部律师代表SEC抗辩称,追缴旨在剥夺违法者的不当得利,而非以补偿受害者为前提。
然而,尼尔·戈萨奇大法官提出,若政府将追缴资金收归国库而非用于赔偿受害者,可能触及宪法第七修正案关于陪审团审判的权利。SEC回应称,约八成追缴资金最终会分配给受害者,但在小额分散案件中分配成本过高。
该案将解决联邦巡回法院之间的分歧——第二巡回法院要求证实投资者损失,而第九巡回法院则无此要求。先前,SEC在2024财年通过追缴获得超60亿美元,2025财年达110亿美元。此判决不仅将影响SEC对知名人物的诉讼,还可能重塑美国证券执法的整体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