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久物流会计处理失误 股民索赔通道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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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3日,北京长久物流(6.440, 0.07, 1.10%)(维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久物流,股票代码:603569)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来自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的厉健律师,曾为投资者成功代理130多起上市公司索赔案件,他指出,基于这份公告内容,长久物流存在涉嫌证券虚假陈述的可能,因此权益受损的投资者有权依法提起诉讼索赔。(厉健律师专栏)
公告表明,长久物流对其旗下子公司的运输业务展开了全面自查。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以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规定,公司对2025年第一至第三季度的会计差错进行了修正,并对2023年度和2024年度的年度报告相关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具体调整情况为:在2023年至2025年第三季度期间,部分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的依据不够充分。为了更公允地反映上述期间的业务实质,遵循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前三季度相关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进行了差错更正,由原来的总额法核算改为净额法核算。此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导致: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分别调减14,936,114.50元;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分别调减152,731,392.48元;2025年前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中,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分别调减869,891,016.23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假陈述的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主体若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致使投资者权益受损,投资者有权依法提起诉讼索赔,索赔范围可涵盖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及印花税损失。
厉健律师进一步说明,依据相关司法解释,暂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参与索赔:在2024年4月27日至2026年4月22日期间买入长久物流股票,并于2026年4月22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股民。最终索赔条件需以法院的认定为准。(长久物流维权入口)
投资者提起索赔需准备的材料包括:证券账户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交易对账单(起始日期为2024年4月1日至今)以及有效的联系方式等。
【本文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提供,不代表新浪财经观点。厉健律师是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曾于2009年获评“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自2003年执业以来,他已代理投资者成功起诉五粮液(101.270, 0.09, 0.09%)、大智慧(10.050, -0.60, -5.63%)等13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成效卓著。其代理的祥源文化、赵薇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杭萧钢构(2.980, -0.05, -1.65%)(维权)案入选201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辉丰股份案是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诉讼案,东方电子(13.650, 0.07, 0.52%)案则被誉为中国证券民事赔偿第一案。厉健律师累计接受中央电视台、新华社、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人民法院报、第一财经等百余家新闻媒体采访超过一千篇(次)。执业证号:13301200210145176)】
责任编辑:韦子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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