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因AI裁员降薪?法院判决来了
AI究竟替代了谁、又是如何替代的?这一过程对劳动者产生的影响,是否需要建立新的制度来最大程度地保障其权益?近期,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例关于AI替代岗位的典型案件。
该案的主角周先生今年35岁,就职于一家金融科技公司,担任AI大模型质检主管,主要职责是审核AI与用户互动生成的回复。去年1月,公司计划将其从主管职位调至普通运营岗,月薪也从2.5万元缩水至1.5万元。因协商未果,公司直接发函解除了劳动合同。直到周先生申请劳动仲裁,公司才透露真实缘由:因技术迭代,他的质检工作已可由AI完成,他遭到了AI的替代。
针对此案,最终结果从劳动仲裁到法院的一审、二审,均支持了周先生的请求,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需向其支付超过26万元的赔偿金。此案的典型意义在于,法院裁定公司仅凭AI的成本优势与员工解约,并不属于劳动合同法中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四级高级法官施国强表示:司法实践中认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通常指企业合并、资产转移等情形。单纯因引入AI以降低成本而解除合同,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进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因为我们认为,目前的AI技术发展尚未达到能够实质性替代劳动者岗位的水平。
实际上,2024年广州中院也曾审理过类似案件,一名平面设计师的岗位被AI取代,法院同样认定,使用AI是公司基于市场变化在经营自主权范围内的调整,不属于“客观情况”范畴。这两起案件的审理均明确指出,企业不得将正常的技术更新风险转嫁给劳动者承担。
华东师范大学经管学院教授张敏认为:企业若仅因引进AI便对员工进行调岗降薪,这在法律层面显然是不具备合法性的。
杭州中院法官指出,该案的另一关键点在于,解除合同前双方是否进行了公平的协商与沟通。公司提供给周先生的新岗位,待遇较原岗位大幅缩水40%,这显然无法被视为合理的协商方案。
本周,杭州中院发布的白皮书数据显示,2025年杭州全市新收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达12359件,同比增长61.68%,其中涉及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领域的纠纷日益增多,这与杭州AI产业集聚发展的现状紧密相关。在AI发展最为活跃的杭州,此案的审理具有典型的示范意义:无论AI技术如何强大,法律都应坚守劳动者权益的底线。
在此案中,杭州中院给出了积极的指引:若确需调整岗位,应优先考虑员工培训、技能提升及内部转岗,而非直接辞退。这也警示我们,是否应尽快完善相关制度,避免企业直接将“AI来了”等同于“你该走了”。
在竞争白热化的互联网行业重新开始并非易事。周先生向记者透露,自去年1月被公司解约至今,他仍未寻得合适的新职位。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这意味着,法律赋予了劳动者在遭遇不公时选择“回归岗位”的权利。然而在现实中,劳动者往往难以做出这样的选择。
专家认为,事后赔偿仅是劳动关系破裂后的被动补救,事前预防显然更为关键。那么,在AI替代风险真正到来之前,是否有办法阻止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呢?
此前,北京市人社局在公布典型案例时曾提示:用人单位应优先通过协商变更合同、提供技能培训、内部岗位调剂等方式,妥善安置受影响的劳动者。杭州中院则进一步提出:对于因调岗而产生的通勤、住宿等额外成本,应给予合理的补偿。
今年1月,人社部明确表示,将出台应对AI对就业影响的指导文件。专家认为,目前AI对就业尚未造成实质性、大规模的冲击,这意味着法律和政策仍处于可主动调整的“窗口期”。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副院长、经济学教授张丹丹指出:从政府层面出发,既要鼓励企业应用AI,又要促使企业营造友好的就业环境,必须出台相应措施和基础补贴,才能引导企业妥善处理此事。
应对AI对就业的影响,并非个别企业的问题,而是全社会必须面对的时代课题。今年初,人社部曾表示,将加快建立人工智能就业影响监测预警应对体系。今年两会期间,有人大代表建议,参照环境影响评价的制度逻辑,规定一定规模的企业在实施大规模AI替代计划前,需向主管部门提交就业影响评估报告,涵盖受影响岗位数量及人员构成、替代时间表、人员安置措施等内容。AI时代已至,我们无法阻挡,但对于其可能产生的影响,尤其是对人的影响,我们必须心中有数。
在江苏南通的一处AI夜校课堂上,听课者不仅有职场青年,还包括一线职工、外卖骑手及全职妈妈。
此类AI夜校极具吸引力,对许多人而言,参加夜校也是对职业风险的一种提前预判。国际劳工组织2025年的研究显示,全球四分之一的岗位可能受到生成式AI的影响,这是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挑战。今年1月,人社部已表示,将加速构建我国的人工智能就业影响监测预警应对体系。
“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要综合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及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对就业的影响,健全重大政策、项目及生产力布局的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关于如何评估AI对就业的影响,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马一德建议,参照环境影响评价的制度逻辑,对企业大规模部署AI替代人工的行为实施前置评估与过程监测。要求企业在实施大规模AI替代计划前,须向主管部门提交就业影响评估报告。
专家认为,各地虽在大力推动AI产业发展,但如何实现产业政策与就业政策的有效衔接,应在制定产业政策时,同步评估其对就业的创造效应与替代效应,关键在于建立一套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制度框架。
35岁的周先生需要调整心态,重新踏上求职之路,继续为生活奋斗。而社会需要做的是立即行动,无论是在劳动保障还是预警监测方面,都需尽快达成共识。我们应确保,AI可以改变世界,但不能改变谁是主角,这个世界的主角永远是人,也只能是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