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守佣金红线!河北证监局重拳整治低价恶性竞争
券商中国记者最新获悉,河北证监局近期再度强调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监管层明确划定佣金底线,指出 A 股、B 股及基金交易的佣金执行最高限价向下浮动机制。严令禁止恶意低价竞争,规定佣金费率不得低于代收监管费与交易所手续费等综合成本,以保障行业健康有序。同时,严禁利用现金返点、赠送礼品或提供非证券类服务等不当方式招揽客户。
河北证监局指出,自《关于调整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的通知》(证监发〔2002〕21 号,简称《通知》)施行至今,佣金市场化改革已逾二十载。为确保现有制度在当前市场环境下严格落地,现重申相关监管要求。
须严格贯彻《通知》精神,券商收取佣金应基于服务内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原则与客户协商一致,并清晰约定具体收费标准。
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证券经营机构须依法合规,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佣金标准。券商务必在营业网点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
河北证监局强调,对违反《通知》规定或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机构,将在后续检查与日常监管中采取相应措施;情节严重者,将依法实施行政监管或处罚。
同期,河北证监局发布《加强证券公司经纪业务营销活动规范管理》。为进一步肃清行业风气、规范经纪业务营销,辖区内证券经营机构须切实履职,严格落实以下要求。
一是深化“返佣”专项治理。各机构须全面自查并严厉打击各类违规返佣,严禁从业者通过现金、实物、礼券或提供非证券业务服务等形式变相返还佣金。
二是严管营销费用与资金。各机构应健全财务监控机制,严防利用业绩提成、营销费等名义套取资金、牟取私利或进行利益输送。须确保每笔营销支出真实合规,严禁虚报费用以进行违规利益分配。
三是强化从业人员管理。各机构须全面加强经纪人等从业者的合规教育,加大内部执业行为检查力度。运用技术手段核查异常交易预警,严禁从业者私自委托非执业人员揽客或参与违规分成。
来源:券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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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何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