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通电子因虚假陈述被索赔,计提负债超6500万元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的许峰律师表示,证通电子(002197)因信息披露违规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件正在持续推动中。2026年5月13日,又有一批案件获得法院立案受理。(许峰律师专栏)
许峰律师所代理的部分证通电子投资者索赔案件已有新进展,部分案件已收到法院发送的损失测算报告。此前已有多个案件获得法院立案,目前正等待进一步安排,律师团队仍在积极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并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委托。
根据证通电子2025年年报披露,公司综合考虑了已送达及未送达的投资者诉讼请求、实际损失金额、系统性与非系统性风险、已判决案例赔偿比例等因素,参考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出具的《证券投资者损失测算咨询意见书》并扣减相关风险因素,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预计负债6,546.45万元。
2024年11月29日,证通电子公告披露收到证监会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指出以下违法事实:
2015年,证通电子收购广州云硕70%股权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2017年10月17日至12月4日期间,广州云硕与紫晶存储签订6份采购合同,合同金额合计2,177.4万元。2017年11月1日及2018年8月23日,广州云硕又与北京一点签订销售合同,合同金额合计2,648.14万元。上述采购与销售业务未实际交付货物,缺乏商业实质。通过虚构业务,广州云硕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17,641,509.43元,虚增营业成本12,564,102.56元,虚增利润5,077,406.87元;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6,886,194.69元,虚增营业成本6,046,153.86元,虚增利润840,040.83元。上述行为导致证通电子2017年、2019年利润总额分别虚增5,077,406.87元和840,040.83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3.78%和12.52%。证通电子2017年、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指出,在2018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买入证通电子股票,并在2024年4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目前仍可发起索赔。(ST证通维权入口)
(本文由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自2008年起从事法律工作,专注于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的索赔代理。十多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投资者不获赔没有任何费用。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责任编辑:韦子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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