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创股份投资者维权案新进展 - 再次向法院递交立案材料
2026年5月18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股票维权律师许峰代理的威创股份(002308)因虚假陈述导致的投资者维权案再次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立案材料。
许峰律师代理的威创股份投资者维权案已多次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立案申请,目前等待法院进一步指示。该案此前已有投资者获得胜诉判决,律师团队继续推进相关案件的立案工作,同时继续接收其他投资者的维权委托。
2025年2月21日,威创股份公告公司收到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威创股份、刘钧、陆克平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
一、陆克平未告知威创股份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威创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威创股份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刘钧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协议收购事项报告义务,陆克平未告知威创股份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威创股份未按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威创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四、威创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公司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威创股份2023年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长期从事股票维权法律事务的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23年6月21日到2023年12月23日期间买入威创股份股票,且在2023年12月2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目前仍可发起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