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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多举措助力民营经济 破解隐性壁垒 创新监管模式

发布时间:2026-05-20 10:42来源:上海证券报阅读:9

5月20日标志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实施满一年。市场监管总局于5月19日举行专题发布会,围绕维护市场秩序与激发创新活力等方面推出一系列措施,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专家指出,应通过严格执法保障公平竞争环境,帮助民营企业提升质量与效率,将政策优势转化为实际发展成果。

法治是最佳的营商环境,也是给予民营企业最有力的信心保障。自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一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持续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体系,在平等准入、公平竞争、信用监管及标准制定等关键领域,已完成38项配套制度任务。

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副司长张道阳表示,将加快修订《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开展破除市场障碍、反垄断执法支持企业、提升经营者集中监管效能三项专项行动,进一步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同时完善委托审查机制,鼓励民营企业依法开展投资并购活动。

针对民营企业在异地经营、市场准入和参与招投标过程中遇到的壁垒和限制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已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事项缩减至106项,并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使企业迁移、信用修复等高频事务实现“一网通办”。

“民营经济促进法确立了各类经济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原则,但在具体执行中,仍存在部分隐性壁垒未完全消除的情况。此次监管部门出台针对性措施,重点在于打破各类隐性门槛、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这一举措意义重大。

需持续加强政策执行力度,建立常态化的监督机制,畅通企业反馈渠道,全面清理各类歧视性规定和限制性做法。”国研新经济研究院创始院长朱克力在接受上海证券报采访时表示。

市场监管总局竞争协调司副司长艾则孜·艾力表示:“我们坚持常态化监管与专项整治并重,加大力度清除妨碍民营经济公平参与竞争的隐性障碍。”

统计数据显示,从2025年至今年一季度,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共审查本级政府拟出台政策措施7.3万件,其中1.5万件被提出修改意见。

“此举有效避免了在市场准入、资质许可、项目申报等方面对民营经济组织的差别化对待,为民营经济组织平等获取资源、拓展发展空间提供了重要支撑。”艾则孜·艾力表示。

为营造更优营商环境,激发内生动力,市场监管总局还在创新民营经济监管方式方面积极探索,推广非现场、无接触式、“扫码入企”等新型监管模式,推动“双随机监管”与“综合查一次”有效衔接,推进经营主体信用标识应用体系建设,打造涉企监管与服务统一入口,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运营的干扰。

“传统线下检查易出现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等问题,可能对企业运营造成过度干预。而全新的智慧监管模式坚持无事不扰、精准监管理念,借助数字化手段简化监管流程、规范执法行为,既可有效约束执法自由裁量权,杜绝随意检查和选择性执法,又能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秩序,显著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朱克力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