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朗科技投资者索赔窗口仅余三季 前期已有投资者成功获赔
日前,知名证券维权律师厉健透露,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简称:卓朗科技、退市卓朗,原证券代码:600225)证券虚假陈述纠纷索赔诉讼期限仅剩三季,受损投资者仍可依法提起诉讼。
案件回顾,2024年12月26日,卓朗科技披露《关于收到中国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处罚决定载明:一、卓朗科技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9年至2023年间,卓朗科技子公司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通过虚构服务器、软件及系统集成服务销售业务,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二、卓朗科技未依规披露对外担保事项,未在2019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担保情况,致使2019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假陈述的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致使投资者权益受损的,投资者有权依法提起诉讼索赔,索赔范围涵盖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及印花税损失。
公开信息表明,此前已有法院判决部分卓朗科技投资者胜诉并获得赔偿。
“上市公司退市并不影响投资者索赔权利。”厉健律师指出,依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19年9月19日至2024年3月14日期间买入卓朗科技股票,并在2024年3月14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利益受损投资者,可依法提起索赔。具体索赔条件以法院最终认定为准。
投资者提起索赔需准备证券账户信息查询单、股票交易对账单(2019年9月1日至今)、联系方式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