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证监会重拳出击:严查三类非法跨境展业

发布时间:2026-05-23 10:41来源:新浪新闻阅读:10

参与境外二级市场交易的个人投资者,以及关联机构和企业请注意,一项关键监管新规已经出台。

5 月 22 日,证监会联合七部门共同印发《综合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面严打外资券商的跨境违规经营行为。包括老虎证券(新西兰)有限公司、富途证券国际(香港)有限公司、长桥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在内的境外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今后不得再向境内投资者违规提供买入交易或资金转入服务,仅允许进行单向卖出操作并转出资金。待两年过渡期届满后,存量投资者账户在境内将无法继续交易,但不会遭到强制注销或平仓处理。

该方案背后,有三个关键细节值得深入关注。

首先,本方案是 2022 年底启动的严打境外券商非法跨境经营监管行动的第二阶段。当时,监管层已明令禁止境外券商非法跨境招揽境内投资者、拓展新客户及开设新账户。

其次,相关规定旨在精准打击从事非法跨境业务的境外券商,投资者依然是保护重点。一方面,监管并未立即叫停所有交易,而是设立两年过渡期,以确保投资者平稳过渡;另一方面,过渡期结束后,拥有合法境外收入的投资者,仍可通过境外机构进行交易。同时,监管层也为境内投资者参与境外交易开辟了合法路径,例如港股通、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及跨境理财通等均属可选方式。

再者,互联网平台及网络自媒体同样被列入监管整治范围。具体整治对象涵盖三类:一是非法跨境经营证券期货基金业务的境外机构;二是协助境外机构非法跨境经营的境内关联或合作主体,以及招揽、指导境内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开户并从中牟利的境内非法中介;三是在境内非法发布营销信息、违规提供证券期货开户等交易服务的网站、应用程序(APP)等互联网平台,以及非法发布开户教程、经验分享等信息的境内网络自媒体。

对于持有境外券商账户的境内投资者来说,最关心的问题是:我的账户还能用吗?我的资产该如何处理?此次发布的方案提供了清晰的时间表和操作指引。

依据方案,自 5 月 22 日起,整治工作进入为期两年的集中整治阶段。此阶段的核心原则是“只出不进”:禁止境外机构在境内为存量投资者违规提供买入交易、资金转入等服务,仅允许单向卖出交易并转出资金。

简而言之,投资者可择机卖出账户内持有的股票、基金等资产,并将资金转出,但禁止进行任何买入操作或向账户转入新增资金。

这一制度设计充分体现了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两年的过渡期,为投资者提供了较为充裕的时间窗口,使其能根据市场行情和个人判断,有序处置现有持仓,避免因突然清盘而被迫在不利价位抛售资产。业内人士指出,这种分阶段、渐进式的退出安排,有效缓冲了整治工作对存量投资者的冲击,是“在坚决打击非法跨境展业的同时,将对投资者的影响降至最低”的务实之举。

两年集中整治期结束后,监管将迈出第二步。届时,境外机构须全面关停面向境内的网站、交易软件及配套服务,禁止为存量投资者在境内提供任何非法交易服务。这意味着,投资者的账户在境内将无法继续操作。但方案同时明确,存量投资者账户不会被强制注销,账户内的资金及股票、基金等资产也不会被强制清理或平仓。投资者的财产安全不受整治工作影响。

针对境内投资者,监管明确引导其通过港股通、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及跨境理财通等合法渠道开展境外投资。这些渠道均为经境内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合规路径,投资者的资金和交易受到境内法律的充分保护,此类投资与通过非法渠道投资存在本质区别。

需警惕的是,通过非法渠道开展境外投资,一旦产生纠纷或遭受损失,投资者将难以获得境内法律的充分保障和救济。监管部门反复强调这一风险,意在提醒投资者认清非法跨境展业的本质,主动选择合法合规的投资路径,从源头上保护自身权益。

此次整治工作的对象并非仅限于境外券商本身,而是覆盖了非法跨境经营活动的全链条,共涉及三类主体,打击范围之广、穿透力度之深,彰显了监管“长牙带刺”的决心。

具体来看,整治对象包括:第一,非法跨境经营证券期货基金业务的境外机构,这是非法活动的源头和核心主体,如老虎、富途、长桥等。

第二,协助境外机构非法跨境经营的境内关联或合作主体,以及招揽、指导境内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开户并牟利的境内非法中介。这些主体通常负责营销招揽客户、接收开户申请和交易指令、开发运营网站和交易软件、提供客户服务等,是非法展业的重要“帮手”。

第三,在境内非法发布营销信息、违规提供证券期货开户等交易服务的网站、应用程序(APP)等互联网平台,以及非法发布开户教程、经验分享等信息的境内网络自媒体。

值得注意的是,实践中,网站、APP 及网络自媒体已成为非法经营活动的重要工具和重灾区。不法分子利用这些媒介发布证券期货业务相关营销信息,发布开户教程、经验分享等内容以引流或赚取收益,甚至直接提供证券期货相关服务。这些行为不仅违反证券、期货、基金相关法律法规,还存在误导性宣传与信息失衡问题,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

证监会明确,对发布、传播、传输法律法规禁止信息的互联网平台及自媒体,相关部门将依法清理处置涉非法证券活动的互联网信息、账号和网站。这意味着,那些在社交平台上活跃的“开户攻略”“港美股经验分享”等擦边球内容,那些打着“正规持牌”“境外牌照”旗号却面向境内投资者营销的 APP,都将面临严格的清理整治。

此外,对相关主体在跨境经营和投资活动中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也一并纳入整治范围。这一综合性、多维度的整治框架,旨在彻底斩断非法跨境经营活动的信息传播链、客户招揽链和技术服务链,实现源头治理、标本兼治。

需要注意的是,针对上述整治对象,监管部门将进行约谈。一方面,约谈非法跨境经营境外机构等;对非法跨境经营机构,开展检查调查;对涉嫌犯罪的主体立案侦查;做好境内主体非法业务的剥离处置。

另一方面,约谈为境内投资者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投资提供账户服务的境内银行,监督境内银行加强外汇资金汇出的合规性审核,打击地下钱庄等非法跨境资金流出渠道。

此次方案的出台并非孤立行动,而是证监会在总结前期整治工作经验基础上,建立健全防范和打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长效机制的重要一步。

从顶层设计来看,监管明确了“强化源头治理、坚持打防结合、形成协同格局”三大策略,多维度、全方位筑牢非法跨境经营风险的防线。

回顾整治历程,监管的“长牙带刺”早有体现。2022 年 12 月 30 日,证监会首次明确此类活动的非法性,依法开展对老虎、富途等境外券商非法跨境经营的整治工作,取缔境外券商增量非法业务活动,禁止其招揽境内投资者及发展境内新客户、开立新账户。2025 年 6 月,有媒体报道称老虎港股跨境开户“死灰复燃”,证券监管部门随即要求相关境外券商对规避整治要求、变相非法展业的问题进行整改。在高压严打态势下,老虎、富途、长桥等境外券商已停止境内违法开户服务,前期非法跨境展业风险蔓延的势头得到及时有力的遏制。

在长效机制建设上,此次方案着力于全链条治理。在监测排查端,强化对非法跨境经营活动的识别与预警;在信息清理端,重点整治互联网平台及自媒体上的违法违规信息;在调查处罚端,对重点案件依法从严处理;在跨境协作端,加强与国际监管机构的沟通合作;在投资者保护端,设置过渡期、明确资产安全保障、畅通合法投资渠道。同时,明确各有关部门、各地方人民政府的职责分工,坚持部际央地协作,共同稳妥有序推进整治工作。

“坚决取缔非法、稳妥清理存量”,监管的治理思路清晰可见:既坚决遏制非法活动增量,又稳妥消化存量风险,既有雷霆手段,又有制度温度。而将投资者保护贯穿于整治工作始终——保障财产安全、预留处置时间、提供合法替代渠道——正是这一思路的集中体现,也为后续类似跨市场、跨区域的监管难题提供了可借鉴的样本。

(作者:崔文静 编辑:包芳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