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恒信收北京监管局预罚单 符合条件投资者可提起诉讼
2026年4月3日,ST恒信(3.520, 0.07, 2.03%)(维权)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经查实,公司昔日在开展创意信息业务及诺比侃部分业务期间不具备对商品的实际控制权,在明知案涉业务交易模式的情况下仍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致使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根据相关规定,北京证监局拟对ST恒信予以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此外,公司多名高管亦受到相应处罚。 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牛彬律师指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受损
恒信东方因财务失实受罚,ST后投资者索赔启动
一、因财务造假遭监管处罚 2026年4月3日,恒信东方披露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由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1.82亿元,公司及4名时任高管拟被合计处以1250万元罚款。 受财务造假事项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并已于4月8日开市起恢复交易,证券简称调整为“ST恒信(3.590, -0.80, -18.22%)(维权)”。 围绕该公司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损失索赔维权,相关通道现已正式打开。在特定时间段内买入且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