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吴中四年造假 两家会计所合计罚没近两千万
来源:中国经营报 中经记者 孙汝祥 夏欣 报道 证监会近日公布了对中汇和中兴财光华两家所的处罚决定,分别罚没1132.08万元和830.19万元。 证监会认定,两家所在审计江苏吴中(已退市)财报时未尽职责,中汇所2020-2021年及中兴财光华2022-2023年的报告均存在虚假记载。 另查明,江苏吴中通过无实质贸易虚增营收利润,并占用关联方资金未披露,但两家所连续四年均出具无保留意见报告。 专家向《中国经营报》指出,无实质贸易属典型造假,资金占用也是监管重点,审计机构应保持职业怀疑和谨慎。 针对处罚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