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鹏法务部通报两宗名誉侵权案胜诉,相关自媒体被判赔礼道歉
IT之家 6 月 30 日消息,小鹏集团法务部今日发布声明,通报了两起名誉权侵权案件的判决结果。 根据声明内容,广州互联网法院于 2026 年 3 月就刘红斌、张靓侵害小鹏集团名誉权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判令刘红斌通过其今日头条、搜狐、网易号账号“我是奔波儿灞”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判令张靓通过其百家号账号“龙车 Auto”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 小鹏集团法务部在声明中表示,近期针对部分自媒体就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产品发表不实陈述、侮辱、诽谤等情况,已依法起诉相应账号运营主体,坚决维护公司名誉权。声明同时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