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鹏法务部通报两宗名誉侵权案胜诉,相关自媒体被判赔礼道歉
IT之家 6 月 30 日消息,小鹏集团法务部今日发布声明,通报了两起名誉权侵权案件的判决结果。
根据声明内容,广州互联网法院于 2026 年 3 月就刘红斌、张靓侵害小鹏集团名誉权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判令刘红斌通过其今日头条、搜狐、网易号账号“我是奔波儿灞”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判令张靓通过其百家号账号“龙车 Auto”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
小鹏集团法务部在声明中表示,近期针对部分自媒体就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产品发表不实陈述、侮辱、诽谤等情况,已依法起诉相应账号运营主体,坚决维护公司名誉权。声明同时提醒,网络并非法外之地,集团将持续以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近年来,国内多家新能源车企均加大了对网络不实信息的法律维权力度。2025 年 9 月,广州互联网法院曾就小鹏汽车与北京满格电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作出判决,认定被告存在侵犯小鹏汽车名誉权的行为,判令其立即删除全部侵权内容并公开致歉。
2025 年 2 月,小鹏汽车法务部还公布了广州互联网法院对张笑天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的判决结果,认定被告发布不实视频、捏造诋毁言论构成名誉权侵权。
IT之家此前报道,2026 年 5 月,小鹏集团法务部曾发文回应部分社交账号通过 AI 应用恶意炒作“8 家新能源车企被集中约谈”等不实信息,表示已对相关造谣传谣主体进行取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