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大前副主任洪礼和贪腐罪一审获判 结果令人震惊
2026年4月28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洪礼和受贿、滥用职权、洗钱案,对被告人洪礼和因受贿罪获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百万元,因滥用职权罪判刑九年六个月,因洗钱罪判刑三年六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百五十万元;对其违法所得及利息依法全部没收,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至2024年间,被告洪礼和利用其担任江西省新余市市长、市委书记,江西省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江西省政府副省长,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江西老年大学校长等
洪礼和案一审宣判:受贿、滥权、洗钱罪名成立
新华社福州4月28日电 2026年4月28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洪礼和受贿、滥用职权、洗钱案,对被告人洪礼和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百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以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百五十万元;对其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24年,被告人洪礼和利用担任江西省新余市市长、市委书记,江西省发改委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