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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核心要点解析

具体内容请访问指定网址查看第二条 本办法中提到的具备舆论导向或社会动员功能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包含以下几种情况:(一)设立论坛、博客、微博客、聊天室、群组、公众号、短视频、直播、分享、小程序等服务,或者增加相应功能;(二)建立面向公众表达意见的平台,或者拥有组织社会大众开展特定行动能力的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

2026-08-13 15:21:55  |  18 阅读

福建省公布生成式AI服务登记新动态(7月)

为推动生成式人工智能健康发展并规范应用,福建省网信办联合相关部门,依据《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积极推进我省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与登记工作。现公布新增登记信息如下。福建省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登记清单提供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生成式AI服务,需通过属地省级网信部门完成备案或登记流程。已上线的生成式AI应用或功能,应在显著位置或产品详情页公示所使用的已备案或登记服务情况,注明模型名称、备案号或上线编号。

2026-07-13 18:45:29  |  20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