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0万元罚单撕开隐形增持灰幕
部分上市公司与私募之间形成的一致行动关系,正日益成为逃避监管、实施违规运作的高风险搭配。 处罚文件显示,为了绕开监管要求,陈峰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代为持有并暗中增持贝斯美3%股份,在触发要约收购义务后却未依法履行;与此同时,陈峰还故意隐瞒代持股份变动情况,致使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出现虚假记载,构成信息披露违法。更值得注意的是,监管部门披露的一处关键细节显示:在进行“蒙面增持”前,陈峰已与私募机构江苏熙华等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并借助股权转让安排,将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推升至29.37%,逼近30%的要约收购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