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四川人工智能攻关项目申报指南发布
各市、州及扩权县市科技管理部门,省级相关单位,各有关机构: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加速推动人工智能产业迈向高质量阶段,现正式公布 2026 年人工智能产业链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申报指南。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基本规定
所有申报项目必须严格遵循以下要求及指南细则,全部附件材料须通过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一)申报单位资质要求。
1.申报单位涵盖项目牵头方与协作方。
2.牵头单位须为在四川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创新实体,优先支持企业牵头,且必须实行产学研联合申报。
3.协作单位可以是境内外注册的科研院所、高校、医疗机构及其他具备创新实力的企业或机构,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4.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全责。若发现造假行为,新申报项目将不予立项,并将该单位列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限制申报名单。
5.多家单位联合申报时,必须签署项目合作协议(加盖公章),并作为附件扫描上传至申报系统。
6.自筹资金与申请经费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3:1(无需配套自筹的项目除外)。涉及自筹的项目需提交承诺书,其中提供资金的企业(含协作方)需同时提交能证明自筹能力的支撑材料(以下之一:电子税务局下载的 2026 年二季度财务季报、2026 年 6 月银行对账单、6 月末存款证明、银行授信证明)。其中,二季度货币资金期末数、6 月对账单余额、6 月末存款余额或银行授信额度需不低于自筹金额。也可提供银行授信证明及上述任意一项资金证明,两者之和需覆盖自筹资金。涉密财务数据企业除外。
7.申报单位需信用良好,无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限制申报记录。
(二)申报人员资质要求。
1.申报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实际主持该课题研究的科技骨干。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出生于 1966 年 8 月 31 日之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除外)。
4.鼓励在川外籍科技人员申报。若作为负责人,项目周期须在聘用合同有效期内,且合同需作为附件扫描上传。
5.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牵头单位在职人员。依据《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7〕4 号),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人员经批准可创业或到企业研发转化。此类人员由人事关系单位统一报送名单,可作为离岗或兼职创新创业的项目负责人。
6.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7.申报人纳入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限项管理。同一年度,同一人新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 2 个,其中作为负责人的不超过 1 个。
(三)推荐单位职责要求。
1.各推荐单位可据此通知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本地申报截止节点及报送流程。
2.推荐单位须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的合规性与真实性,按时通过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统一推荐,并向科技厅报送推荐函及项目汇总表。
3.审核未通过的项目,由推荐单位退回处理。
(四)其他相关规定。
1.同一项目严禁重复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2.申报项目须严格按通知要求,提供满足指南限制条件的附件及证明前期研究基础的材料,并在线上传。
3.指南中明确仅支持 1 项的,若评审结果相近且技术路线差异明显,可采取“赛马制”同时支持 2 项。
4.项目执行期自 2026 年 9 月 1 日起,具体年限参见指南规定。
5.申报单位及人员须严格遵守科研伦理规范。若项目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的采集、保藏、利用或对外提供,须签署《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承诺书》并作为附件扫描上传。
6.申报单位应设立科研助理岗位,涵盖辅助研究、实验设施运维、技术转化及学术、财务助理等工作,所有项目必须配备科研助理。
7.不受理涉密项目网上申报,严禁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涉密资料。
二、申报具体流程
(一)身份注册获取。
牵头单位管理员及项目负责人需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完成身份注册与实名认证。牵头单位及负责人须如实完整填写信息;已注册用户凭账号密码登录并补全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申报。
(二)查阅项目指南。
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在“文档下载”栏目下的“指南查看”中进行查阅。
(三)填报申报书。
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登录系统后,按指引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及预算书,上传附件,并将盖章页(推荐单位可免盖章)扫描上传。
(四)申报书修改。
在申报截止前,项目负责人及牵头单位可在线自主撤回申报书和预算书并进行修改。
(五)牵头单位审核。
牵头单位登录系统,在截止日前对申报书及预算书进行在线审核并提交。
(六)推荐单位审核、汇总与报送。
推荐单位负责审核、汇总申报项目,完成网上提交,出具推荐函并附汇总表(在线打印)报送科技厅。不接受牵头单位直接报送。
三、申报时间节点
1.牵头单位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6 年 7 月 17 日 18 时,系统届时将自动关闭。
2.推荐单位系统推荐及报送推荐函截止时间为:2026 年 7 月 18 日 18 时。
推荐函(含汇总表)寄送地址:成都市学道街 39 号,科技厅 323 室,联系人:游晓峰,电话:028—86710230。
四、申报咨询渠道
(一)项目指南咨询(工作时间:工作日 8:30-12:00,14:00-18:00):028—86710230。
(二)申报流程咨询(工作时间:工作日 8:30-12:00,14:00-18:00):028—86715358。
(三)技术支持热线(工作时间:工作日 9:00-17:00):028—85481881、85231642。
五、特别声明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项目申报,申报单位必须自主填报。凡购买、委托代写申报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骗取财政资金,将不予受理、取消资格或撤销立项,并严肃追责。知情者可向省科技厅监督处举报,电话:028—86728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