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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发布24条新措施 加速人工智能产业生态构建

发布时间:2026-07-10 17:14阅读:2

近期,四川省科技厅携手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共同颁布了《四川省进一步推动人工智能产业链发展若干政策》(简称《若干政策》),旨在加快人工智能产业生态圈建设,驱动产业迈向更高水平。

人工智能作为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升级的关键引擎,正深刻重塑人类生产与生活模式。近年来,四川将人工智能产业链确立为优先发展的15条核心产业链之首。为促进产业链成长,《若干政策》围绕应用场景驱动、企业培育、技术突破与成果转化、算力供应、生态优化五大维度,制定了24条具体措施。园创创带你深入解读。

四川省进一步推动人工智能产业链发展若干政策

为全力推进人工智能产业生态圈强化,打造优越的人工智能产业环境,助推全省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跃升,特制定以下政策。

一、以场景应用牵引产业增长

(一)扶持重大标杆性应用场景构建。聚焦智能制造、智慧科学、智能医疗、数字政务、精准农业、应急智能、智能服务业、低空智能等领域,培育一批重大标杆性省级应用场景,择优对场景建设单位提供最高200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建设省级应用场景示范区域。鼓励符合条件的机构牵头建立省级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示范基地(区域),择优为场景建设单位提供最高200万元支持。(责任单位:科技厅、财政厅)

(三)争取纳入国家级应用示范。对标国家扶持方向做好梯队培育和向上争取,支持创建省级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和具身智能实训场,组织开展“人工智能+”高价值应用攻关,择优对相关项目给予资金扶持。对新入选国家人工智能应用场景试点、典型应用案例等的建设单位,一次性提供不超过100万元支持。对在四川首发且新通过国家生成式人工智能备案的大模型,给予开发单位一次性不超过100万元定向科研项目支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

二、强化企业培育行动

(一)吸引头部企业入驻。积极推动人工智能头部企业在四川落地“生产线+研发团队+企业总部、区域总部、功能性总部”,对新引进且年度研发支出超2000万元的研发总部或区域研发中心,提供不超过当年研发投入5%、上限500万元的定向科研项目支持。(责任单位:科技厅、省经济合作局、财政厅)

(二)大力培育产业链主导企业。对首次获评省级人工智能链主企业的,择优给予不超过500万元定向科研项目,支持其联合上下游合作伙伴开展行业核心技术创新。(责任单位:科技厅、财政厅)

(三)助力企业提升发展层级。对人工智能领域新入选的国家科技领军企业、省种子独角兽企业、省瞪羚企业,分别择优提供不超过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定向科研项目支持。扶持人工智能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按规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责任单位: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四)加强企业孵化平台建设。面向人工智能领域设立一批部级、厅级孵化器。鼓励孵化器为企业提供研发辅助、成果转化、市场对接、融资指导等一站式服务,对入驻的初创企业,给予房租减免、物业补贴等扶持。(责任单位: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委军民融合办、财政厅)

(五)降低企业大模型和智能体调用成本。设立“词元券”(Token券)补贴大模型标准化API调用、智能体运行、生成式AI服务等词元消耗,择优按实际使用额最高20%、上限100万元支持;对人工智能OPC支持比例可提升至40%。(责任单位:科技厅、财政厅)

(六)加速发展一人公司(OPC)。加速构建人工智能OPC社区,推广“政务服务+专业服务”融合模式,实现企业开办“一日办结”、推动场景开放对接、加强金融产品供给,持续壮大企业群体。(责任单位: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经济和信息化厅)

三、同步推进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

(一)加大研发支持力度。实施省人工智能重大科技专项、重点产业链攻关项目,采用“揭榜挂帅”、定向委托、“赛马制”等方式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单个项目最高支持2000万元。实施产业重点领域重要产品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研制人工智能产品。(责任单位: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二)加速中试与成果落地。积极支持人工智能中试平台纳入全省中试平台“1+N”服务体系,以市场化方式通过共同出资、共担风险、共享利益机制支持中试熟化,中试项目省级分担费用最高支持1000万元。支持人工智能相关领域实施科技成果“双向揭榜挂帅”等转化项目,单个项目最高支持2000万元。(责任单位:科技厅、财政厅)

(三)强化创新平台建设。对新获批的人工智能领域全国重点实验室、“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和国家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等提供最高1000万元资金支持,对新获批的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按国家支持资金1:1配套。对考核评估优秀的省级创新平台,在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中给予优先扶持。(责任单位: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四)加大产品推广力度。支持人工智能企业参与天府人工智能产业生态大会、产品发布大会和应用场景对接大会等省内会展活动;鼓励人工智能企业参与世界人工智能大会、世界机器人大会、中国计算机大会等国内外知名行业会展活动,大力推广核心产品、链接上下游资源,持续提升影响力。(责任单位: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经济合作局)

四、强化优质算力数据供应

(一)支持算电协同发展。降低雅安市、攀枝花市、凉山州增量算力用电成本,开展“绿电+算力”协同发展;支持甘孜州、阿坝州、雅安市局部区域开展“算力—电力”协同试点试验。〔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

(二)推动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算力监测调度服务平台、算力设施安全平台建设,提供最高1000万元投资补助。〔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

(三)支持使用国产算力。设立“算力券”,对企业采购国产算力费用给予扶持,一般企业支持比例不超过20%,成立3年内的初创企业可提升至30%、人工智能一人公司(OPC)可提升至40%,每家单位每年支持上限100万元。(责任单位:科技厅、财政厅)

(四)推进高质量数据集和语料库建设。支持建设省高质量数据集和语料库,择优对单个项目提供最高1000万元支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科技厅、财政厅〕

五、持续优化发展生态

(一)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省级重大发展建设专项资金“三类资金”,保障人工智能产业链领域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单位: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厅)

(二)强化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运用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科技创新债券等政策工具,创新金融产品,加大对人工智能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人工智能产业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资力度,投早、投小、投长期型项目。对符合条件的投资我省人工智能企业且投资期限超1年的创业投资机构,省级财政按相关规定给予单户最高200万元奖励。支持企业申请“天府科创贷”,享受不超过贷款金额年化1.5%的贴息支持。指导四川省融资信用基础服务平台(川易贷)联合金融机构,结合创新积分制,开发更多适配人工智能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鼓励优质人工智能产业项目,积极参与“创投天府·周周见”投融资路演活动。(责任单位:省委金融办、人行四川省分行、四川金融监管局、四川证监局、财政厅、科技厅)

(三)加强人才引进与培养。在“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中对人工智能领域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和人才单列名额支持;向人工智能领域重点用人单位下放“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部分项目自主评审权,加强对高层次人才引育支持。〔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人才办)〕

(四)加大政府采购力度。鼓励满足政府采购需求的人工智能产品或服务,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符合合作创新采购规定的,依法享受政府采购支持创新政策。采购人不得在经营年限、经营规模、股权结构、组织形式、产品或服务品牌等方面对人工智能企业实施差别歧视待遇。(责任单位:财政厅,省级相关部门)

(五)打造开源开放体系。鼓励建设各类开源社区,丰富多样化资源,吸引集聚开发者群体,发掘优质创新创业开源项目,择优纳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范围,推动形成开放可复现的开源生态。(责任单位:科技厅、财政厅)

(六)支持服务机构发展。支持行业协会、联盟、企业联合会等第三方服务机构,大力开展上下游供需对接、专业培训、产品推广等服务,协同营造产业生态。(责任单位: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

(七)建立容错机制。鼓励大胆先行先试宽容失败,建立超常规推进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审批流程,给予及时和精准支持。(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5年发布的《四川省促进人工智能产业链发展若干政策》(川科发〔2025〕1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