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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文旅试点:四大重点任务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6-03-30 02:35来源:微信阅读:5

近日,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了申报“人工智能+文化和旅游”应用试点的通知。据国家文旅部消息,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执行《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要求,加速人工智能技术在文旅领域深度应用,计划部署一批“人工智能+文化和旅游”应用试点。现将核心内容整理如下:

一、重点方向

(一)辅助文化艺术创作生产

包括但不限于推动舞美、灯光、音响、观演互动等集成技术及装备的智能化升级,对创排剧目进行仿真模拟。提升人工智能技术在音乐、美术、戏曲等领域的生成能力,辅助创作更多蕴含中华文化元素的内容。加强艺术创作、生产管理、演出演播等数据收集,探索人工智能辅助分析评价。

(二)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包括但不限于完善文化数据资源共享服务,动态监测分析公共文化服务供需,精准推送优质文化资源至基层。运用人工智能技术提供知识问答、讲解引导等创新服务及智能互动体验。智能化征集和分析公众反馈意见。

(三)助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包括但不限于面向文物保护修复、展览展示等场景,推动人工智能技术赋能文物价值挖掘与传播。利用人工智能、动作捕捉等技术记录、分析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传承人信息,实现智能化呈现。

(四)培育文化和旅游新业态

包括但不限于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展创意设计,推出具有中华文化特色的国潮产品。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融合,创新应用智能眼镜、智能耳机、智能手表等终端,拓展体验消费、个性消费等新场景。

(五)提升旅游服务和治理效能

包括但不限于打造旅游资源精准推荐、行程规划、智能票务预约等创新服务。提供智能讲解、自动翻译、智能客服等服务。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应用无人机、机器人、数字人等提升服务效能。开展旅游公共信息数据共享整合,增强客流疏导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

包括但不限于推进全国文旅市场监管智能化建设,探索行政审批、风险监测预警等场景应用。对重点领域开展非现场监管,智能化发现、分析、处置文化市场违法违规线索,优化举报投诉流程,实现全过程可溯。

二、主要任务

每个应用试点选择1个重点方向,确定人工智能技术具体应用场景(围绕多个场景攻关,形成综合性解决方案优先),利用1—2年时间探索创新应用,重点完成以下4方面任务。

(一)数据治理

开展文旅数据采集、汇聚、加工、标注、质检和管理,探索本场景下人工智能训练数据集建设,形成不少于1个数据集,规模原则上不小于1TB,推进数据集共享和开发利用,丰富语料供给。

(二)技术验证

探索人工智能技术在试点方向各场景的应用路径,包括但不限于增强人工智能通用大模型的文旅服务能力,发展文旅垂直大模型,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升级改造业务系统、工具软件、智能终端等,提升信息检索和内容生成质量。

(三)场景应用

聚焦试点方向痛点难点,通过落地人工智能技术,推动优化现有业务模式、管理方式或服务形态,形成新产品新服务,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品质,取得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四)标准研制

在试点方向开展高质量数据集、人工智能应用等方面的标准建设,重点围绕数据加工、技术应用、安全保护等研制标准规范,促进人工智能技术高水平应用。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应为文旅企事业单位,在试点方向具有明确的人工智能应用场景,以及良好的数据基础和技术、资金、人才等资源整合能力。申报主体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等。

(二)推荐流程

各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同)文化和旅游厅(局)负责组织本地区应用试点推荐,每个省(区、市)推荐不超过3个,且每个重点方向不超过1个;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单位、共建院校可直接推荐1个应用试点。

请申报单位填写申报表(模板见附件),经推荐单位审核盖章后,于2026年5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光盘含PDF版和Word版)寄送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邮编:100020)。

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将组织专家组评审推荐的应用试点,择优部署并给予重点支持,宣传推广经验成效,引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