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发布国家AI立法框架对中国AI产业的影响及建议
美国于2026年3月20日发布《国家人工智能立法框架》,核心是以联邦统一监管替代各州分散立法,主打创新优先+轻监管,对我国AI产业的影响是外部压力倒逼内部升级,整体挑战与机遇并存,长期看利于我国提升治理与国际竞争力。
《框架》核心内容:
设立监管沙盒机制,以释放人工智能创新活力。
推动联邦数据集向产业界和学术界开放,以适配人工智能模型和系统训练。
对儿童可能访问的AI模型实施年龄门禁,必须提供家长可控的防护工具。
注重版权纠纷问题和维护美国创作者成果与权益。
主要影响:
将进一步明确美国联邦统一监管原则,推动美国在全球人工智能竞争中保持领先地位。
将形成国际政策示范效应,以“轻触式”监管给予科技创新空间,倒逼我国加快完善人工智能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体系。
建议:
打造包容审慎的创新环境。依托相关人工智能数据训练基地和人工智能数据沙盒机制,为企业做好全链路服务。持续深化智能制造、医药健康、AIGC(视听)等重点领域场景应用与产业落地。
推动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融合开发利用。引导企业加大技术研发与数据要素建设投入,推动一批亟需的高质量数据集服务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依托数据要素产业创新平台,持续建设城市可信数据空间、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数智创新子空间。
加快完善我国法律伦理规则体系。加快推动我国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中央与地方立法进程,根据不同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建立健全算法安全评估、深度合成内容检测等领域的标准体系。
推动开放合作。主动对接全球人工智能治理规则,积极探索与国际相关地区的机制互认互信。
(美国)国家人工智能立法框架
一、保护儿童与赋能家长
人工智能服务和平台必须采取措施保护儿童,同时赋予家长控制子女数字环境和成长过程的能力。
国会应在特朗普政府迄今采取的儿童保护行动基础上更进一步,包括具有历史意义的《删除法案》——这是第一夫人梅拉尼娅·特朗普的一项关键倡议,旨在保护儿童和成年受害者免受深度伪造滥用的侵害。
国会应为家长和监护人提供强有力的工具,以管理其子女的隐私设置、屏幕使用时间、内容接触和账户控制。
对于未成年人可能访问的人工智能平台和服务,国会应建立商业上合理、保护隐私的年龄验证要求(如家长证明)。
国会应要求未成年人可能访问的人工智能平台和服务实施相应功能,以降低未成年人遭受性剥削和自残的风险。
国会应明确,现有的儿童隐私保护规定适用于人工智能系统,包括对模型训练和定向广告中数据收集的限制。
国会应避免就可能允许的内容设定模糊标准,或设定开放性责任条款,以免引发过度诉讼。
国会应确保其立法不取代各州执行其自身普遍适用的儿童保护法律,例如禁止儿童性虐待材料的法律,即使此类材料由人工智能生成。
二、保障与加强美国社区
人工智能的发展,包括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应通过经济增长和能源主导地位来加强美国社区与小型企业,同时确保社区免受有害影响。
根据《纳税人保护承诺》,国会应确保住宅电力用户不会因新的人工智能数据中心建设和运营而承担更高的电费。
同时,国会应简化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联邦许可流程,使人工智能开发者能够开发或采购现场发电设施,从而加快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建设并提高电网可靠性。
国会应加强现有执法工作,打击利用人工智能针对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实施的冒充诈骗和欺诈行为。
国会应确保国家安全体系内的相关机构具备足够的技术能力,以了解前沿人工智能模型的能力及其相关的国家安全影响,并制定计划以减轻潜在风险,包括通过咨询前沿人工智能模型开发者来实现。
国会应向小型企业提供人工智能资源,例如拨款、税收优惠和技术援助计划,以支持人工智能工具在美国各行业更广泛地部署。
三、尊重知识产权与支持创作者
美国的创作者、出版商和创新者应受到保护,使其受保护内容不被人工智能生成的输出成果侵权,同时不损害合法的创新与言论自由。
尽管政府认为基于受版权保护的材料训练人工智能模型并不违反版权法,但也承认存在相反的观点,因此支持由法院解决此问题。同样,国会不应采取任何可能影响司法机构就基于受版权保护的材料进行训练是否构成合理使用作出裁决的行动。
国会可考虑建立许可框架或集体权利体系,使权利持有者能够在不承担反垄断责任的前提下,集体与人工智能提供商协商补偿事宜。然而,任何此类立法都不应规定何时或是否需要此类许可。
国会应考虑建立一个联邦框架,保护个人免受未经授权分发或商业使用其声音、肖像或其他可识别特征的人工智能生成数字复制品的行为,同时为模仿、讽刺、新闻报道及受第一修正案保护的其他表达性作品提供明确的例外。国会应防止个人滥用此类框架来压制网络言论自由。
国会应继续密切关注版权判例的发展和法院的执行情况,并评估是否因人工智能带来的新问题而需要在本框架提议之外采取额外行动,以填补潜在空白或为内容创作者提供更多保护。
四、防止审查与保护言论自由
联邦政府必须捍卫言论自由和第一修正案赋予的保护,防止人工智能系统被用于压制或审查合法的政治表达或异议。
国会应防止美国政府胁迫技术提供商(包括人工智能提供商)基于党派或意识形态议程而禁止、强制或更改内容。
国会应为美国民众提供有效途径,使其能够就联邦政府机构在人工智能平台上审查言论或指示人工智能平台提供特定信息的行为寻求救济。
五、促进创新与确保美国人工智能主导地位
美国必须在人工智能领域引领世界,消除创新障碍,加快人工智能应用在各领域的部署,并确保广泛获得构建世界级人工智能系统所需的测试环境。
国会应为人工智能应用建立监管沙盒,以释放美国人的创造力,进一步巩固美国在人工智能开发与部署领域的领导地位。
国会应提供资源,使联邦数据集能够以人工智能就绪的格式向工业界和学术界开放,用于训练人工智能模型和系统。
国会不应设立任何新的联邦规则制定机构来监管人工智能,而应通过具有专业领域知识的现有监管机构以及行业主导的标准,支持特定领域人工智能应用的开发和部署。
六、教育美国民众与培养适应人工智能的劳动力队伍
美国劳动者必须通过青少年发展和技能培训、人工智能驱动经济中新兴岗位的创造以及各行业机会的拓展,从人工智能驱动的增长中受益,而不仅仅是从人工智能开发的成果中获益。
国会应通过非监管方式,确保现有教育项目以及包括学徒制在内的劳动力培训和支持项目积极纳入人工智能培训。
国会应加大联邦层面的研究力度,追踪人工智能驱动的岗位层面劳动力结构调整的趋势,从而为支持美国劳动力的政策提供信息依据。
国会应加强赠地大学的能力建设,以提供技术援助、启动示范项目并开发人工智能青少年发展项目。
七、确立联邦政策框架,优先适用各州繁琐的人工智能法律
联邦政府必须建立联邦人工智能政策框架,以保护美国公民的权利、支持创新,并防止各州法规的碎片化拼凑阻碍国家竞争力,同时尊重联邦制和各州权利。
国会应优先适用那些施加过度负担的各州人工智能法律,以确保建立一套与本建议相一致的、负担最小化的国家统一标准,而非五十套不协调的法规。
这一国家标准应尊重联邦制的关键原则,且不应优先适用以下事项:
各州保留的传统治安权,用于对人工智能开发者和用户执行普遍适用的法律,包括保护儿童、防止欺诈和保护消费者的特定法律。
各州的区划法,包括各州当局确定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布局的权力。
各州关于自身使用人工智能的规定,无论是通过采购还是其提供的服务(如执法和公共教育)。
优先适用必须确保各州法律不管辖更适合联邦政府处理的领域,也不违背美国实现全球人工智能主导地位的国家战略。
各州不应被允许监管人工智能开发,因为这本质上是州际现象,具有重要的外交政策和国家安全影响。
各州不应过度加重美国人使用人工智能从事在无人工智能情况下即属合法行为的负担。
各州不应被允许因第三方利用其模型从事非法行为而惩罚人工智能开发者。
《未来法学研究》辑刊简介
《未来法学研究》是以书代刊形式在全球公开出版的法学学术刊物,一年出版四辑。
《未来法学研究》由北京律师法学研究会研究部会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部等相关协办单位进行组稿、中国知网所属出版社出版(知网电子出版,有国内ISBN书号),以“面向未来、走向未来、引领未来”、回应新一轮科技革命的机遇与挑战为使命,旨在面向国内外理论与实务专家和政策制定者、执行者等群体,搭建一个具有前瞻性、开放性、交叉性、国际性、实践性的学术平台。
《未来法学研究》辑刊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立足中国式现代化进程,面向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的现实需求,系统研究新时代背景下我国法治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与新问题。
《未来法学研究》辑刊以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法治实践为宗旨,围绕我国经济社会结构深刻变迁、对外开放持续深化以及全球治理格局加速演进所引发的法治议题,推进具有中国特色、中国立场、中国方案的未来法治理论研究。
在我国经济、企业、资本和人员不断走向海外的背景下,涉外法治已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来法学研究》辑刊以涉外法治为重要牵引,统筹研究数字法治、智能司法、低空与太空法治等新兴领域,强调未来法治并非脱离国家发展实践的抽象构想,而是深度嵌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国家对外战略之中的制度安排。通过强化问题导向和实践导向,本辑刊致力于提升法学研究对国家治理和法治实践的解释力与支撑力。
《未来法学研究》辑刊定位为立足中国国情、面向国家未来发展、聚焦涉外法治与新兴领域法治问题的学术研究平台,着力服务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和更高质量法治建设。通过系统研究涉外法治、数字法治、智能司法及新型空间领域法治问题,推动未来法治研究与国家发展战略、对外开放实践和全球治理需求形成紧密衔接。
在研究取向上,《未来法学研究》辑刊坚持国家视角与时代视角相结合,突出涉外法治在未来法治体系中的基础性、牵引性作用,重点关注我国企业“走出去”、人员跨境流动、数据和技术跨境配置过程中所面临的法律风险与制度挑战。同时,围绕人工智能、平台经济、低空经济和商业航天等新兴领域,系统分析技术发展对法律制度提出的新要求,推动构建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国际竞争环境相适应的法治理论体系与制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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