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发布“人工智能+”行动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自治区“人工智能+”行动实施方案
(2026—2028年)的通知
内政发〔2026〕11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类企业、事业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工智能+”行动实施方案(2026—2028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抓好贯彻执行。
2026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内蒙古自治区“人工智能+”行动实施方案(2026—2028年)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国发〔2025〕11号)要求,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充分释放自治区算力规模领先、产业基础扎实、应用场景多元等优势,聚焦科技、产业、消费、民生、治理、合作等重点领域,推进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各行业各领域广泛深入融合。
到2028年,人工智能与各领域融合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在重点行业和民生领域的普及程度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研发并落地一批行业大模型,重点培育6个以上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行业大模型,形成一批示范性应用场景和解决方案,建成覆盖全区的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为优势产业智能化升级提供关键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人工智能+”科学技术
1.强化重点领域行业大模型攻关。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引导各盟市立足资源禀赋和特色优势产业,研发落地行业大模型。支持呼和浩特市重点打造生物制造、乳业、草业大模型,包头市重点打造钢铁冶金、装备制造、稀土新材料大模型,鄂尔多斯市重点打造煤炭能源、现代煤化工、羊绒大模型,乌兰察布市重点打造铁合金大模型。其他盟市结合实际推进特色行业大模型研发应用。遴选优质行业大模型项目,建立模型适配、复制和推广机制。(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2.构建多层级创新平台体系。积极创建人工智能领域工程化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载体。在现代农牧业、生态环境、装备制造、生物技术等领域布局建设自治区级人工智能创新平台。支持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共建人工智能技术创新联合体。(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
3.推动科研范式创新。加快发展人工智能驱动的科学研究,引导科研方式向数据密集型、智能涌现型、人机协同型转变。深化数据规律挖掘、算法支撑和实验全流程智能化,建设一批标准统一、质量可靠的科技专题数据库和训练数据集。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发展中华民族共同体学、数字人文等交叉学科,开展人工智能安全风险防范与治理等前沿探索。(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内蒙古社会科学院)
(二)“人工智能+”产业发展
1.赋能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提升能源领域人工智能创新应用能力。在电力设备状态评估与智能运维、绿氢生产工艺智能寻优、场站智慧运营等自治区能源产业优势特色方向,支持打造具备自主感知、决策和执行能力的设备管理智能体,构建电解制氢—储氢—用氢全链条智能调控系统,推动新能源智能运维发展。支持数据中心负荷开展绿电直连。(责任单位:自治区能源局)
2.推动制造业提档升级。推进人工智能深度融入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等环节,带动制造业向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发展。新材料方向,支持基于机器学习算法构建材料性能预测模型,优化材料成分设计和制备工艺,加快新材料筛选及性能提升。钢铁冶金方向,支持开展基于工业互联网的钢铁全流程智能制造、设备预测性维护、能耗智能优化和产品质量人工智能溯源。装备制造方向,支持开展智能风机、光伏组件、输变电设备智能生产线改造,发展基于人工智能的故障诊断和远程运维服务。现代煤化工方向,推动生产工艺智能优化、设备健康管理和安全环保智能预警,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和本质安全水平。生物医药方向,利用人工智能加快新型动物疫苗毒株筛选、制剂配方优化和药效评估,提高兽药研发效率与产品质量。开展菌株性能预测、高活性菌种选育和发酵工艺优化,推动益生菌制品、酶制剂等产品精准智造。乳制品加工方向,强化乳制品加工品控和智能溯源,提升产业智能化水平及产品附加值。(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
3.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效率。加快农牧业智慧化发展,服务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智慧育种方向,推动传统育种技术与人工智能深度结合,缩短牛羊、牧草、马铃薯等品种培育周期。种植业方向,支持粮食主产区推广应用人工智能,实现主要粮油作物智能灌溉、精准施肥播种、病虫害识别预警,培育一批智慧农场,提升粮食单产水平。支持特色果蔬生产基地推广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环境智能调节、水肥自动化管理和机械标准化生产。畜牧业方向,支持畜禽规模化养殖,推广应用智能项圈、无人机巡牧、精准饲喂系统,实现牲畜个体识别、行为监测、疫病早期诊断和繁殖管理智能化。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向,优化完善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智慧监管与服务平台,推广“承诺达标合格证+追溯码”模式,探索建立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责任单位:自治区农牧厅)
4.推动服务业提质增效。现代金融方向,鼓励地方金融机构发展能源金融、碳汇金融、农牧信贷等特色风控模型。电子商务方向,支持满洲里、二连浩特口岸发展面向俄蒙市场的跨境人工智能直播电商,运用多语种人工智能主播、智能营销等技术扩大产品出口。专业服务方向,鼓励法律、会计、咨询等机构运用人工智能提升服务效率,发展基于人工智能的科技成果评价、技术交易匹配等新型服务业态。(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司法厅,内蒙古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三)“人工智能+”消费提质
1.提升旅游服务品质和游客体验。旅游服务方向,支持应用人工智能为游客提供个性化行程规划、多语种景点讲解、文化故事沉浸式导览等服务。景区管理方向,强化人流热力监测预警和安全风险实时感知能力,优化景区人机交互。冰雪运动方向,加强人工智能设施设备在冰雪竞技项目训练中的应用,助推全区冰雪运动竞技水平提升。(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体育局)
2.加快发展网络电商和数字消费。特色产品营销方向,支持电商平台运用人工智能画像分析技术精准识别消费需求,宣传推广“蒙”字标等区域公用品牌产品,构建“智能选品、精准推送、溯源直达”营销链条。数字化沉浸式消费场景方向,培育智慧商店,融合区域特色元素开发沉浸式购物、智能导览、无感支付等新体验,建设内蒙古自治区非遗文化数字展馆。(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市场监管局、文化和旅游厅)
(四)“人工智能+”民生福祉
1.提升交通物流质量效率。自动驾驶方向,支持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能”一体化应用,重点推进自动驾驶公交、重卡等试点和场景建设。能源运输走廊调度方向,应用人工智能实现能源运输走廊信号智能控制和车辆协同调度,增强交通设施健康监测与事故精准预判能力。特色产品物流方向,构建覆盖特色农畜产品冷链、中蒙俄跨境电商的智能物流体系,实现仓储温湿度智能调控、运输路径动态优化、货物全程追溯。(责任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商务厅,内蒙古邮政管理局)
2.推进全民健康数智化建设。重大疾病精准诊疗方向,支持区内三甲医院建设智能辅助诊断平台,开展心脑血管、肿瘤等重大疾病风险预测模型应用,通过电子病历深度挖掘实现诊疗方案个性化推送。基层常见病服务方向,推动旗县级医院和基层卫生院部署人工智能辅助诊疗系统,覆盖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病,提供智能分诊建议和电子病历分析服务。(责任单位: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3.推进教育数智化建设。智慧教学方向,创新智能备课、双师课堂、协同教研等新型教学模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全域覆盖。智慧学习方向,依托多模态智能感知和学情分析,打造虚拟学伴、数字导师及个性化教学智能体。智慧管理方向,完善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学校四级联动智慧教育平台,推进教育治理、校园管理和政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协同化。智慧评价方向,建立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全过程伴随式评价体系,实现教学效果精准量化、教育质量动态监测。(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
4.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慢病服务方向,支持便携式康复仪器应用和远程诊疗,实现慢病精准干预。居家安全照护方向,依托自治区“数字民政—幸福养老”和智慧养老信息平台,为失能老人配置智能床垫、防跌倒警报器等设备。情感关怀方向,开发汉语、蒙古语双语情感陪护机器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与温度。(责任单位:自治区民政厅、卫生健康委)
(五)“人工智能+”治理能力
1.加强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打造全国一流的智能生态治理示范样板,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生态感知监测方向,支持卫星遥感、无人机、物联网和人工智能机器视觉技术融合应用,构建森林、草原、湿地、濒危物种等空天地一体化监测网络。生态问题诊断方向,基于多源监测数据,开展生态修复区划、退化成因分析和灾害风险模拟,形成精准治理决策依据。生态治理方向,强化人工智能应用,在黄河流域、大兴安岭林区、荒漠化草原等区域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和智能监管,打造标杆型人工智能生态治理解决方案。(责任单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林草局)
2.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提升安全风险智能感知和应急处置能力,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高危行业监管方向,支持人工智能在煤炭、化工等安全监管中的融合应用,实现风险动态感知和预警。自然灾害防控方向,强化森林草原防火智能监测预警、地震灾害监测、应急救援调度、防汛抗旱减灾决策支撑能力。城乡公共安全方向,提升监测预警、监管执法等场景智能化水平,实现社区公共安全风险智能感知和管理。应急指挥决策方向,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指挥决策和资源调度,完善社会公共服务协同响应机制。(责任单位: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公安厅,内蒙古地震局)
3.提升城乡治理效能。城市运行智能化方向,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升级,探索面向新一代智能终端发展的城市规划、建设和治理。乡村智能普惠方向,加快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向乡村延伸,推动公共服务资源数字化均衡配置。政务服务方向,深化政务大模型在智能客服、辅助审批、舆情研判等方面应用,助力“高效办成一件事”提质增效。招投标方向,推动人工智能在智能评标、文件检测、围串标识别和智慧监管等全流程应用。(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卫生健康委、教育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人工智能+”开放合作。拓展开放合作新空间。区域协同方向,深化与京津冀、长三角、大湾区等地区的产业对接和协同创新,建立常态化、多层级合作机制,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人才、数据等要素有序流动。国际合作方向,深度融入“数字丝绸之路”,支持区内算力服务、数据标注、装备制造等优势企业“走出去”,探索开展数据跨境服务。(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三、强化基础支撑能力
(一)公共服务便捷普惠。建设自治区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培育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为企业提供人工智能咨询诊断和需求匹配服务,推广复制典型应用场景。(责任单位: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科技厅,各行业主管部门)
(二)数据要素高效流通。加快推进公共数据资源体系化治理和市场化应用,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潜力。建立健全数据基础制度,推动重点行业公共数据依法合规开放共享。引进培育一批具备数据清洗、标注、脱敏、建模能力的专业服务商,打造高水平数据产业集聚区。建设一批行业高质量数据集。(责任单位: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三)绿色算力稳定供给。建设全国领先的绿色智能算力保障基地,持续扩大智能算力规模。开展算力一体化交易调度,实现异构算力资源统一管理和智能调配,推动算力普惠便捷使用。(责任单位: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四)安全保障自主可控。建立分级分类管理机制和安全评测标准。鼓励企业开发网络与数据风险监测平台,完善数据安全漏洞、隐私泄露等风险监测体系。引导依法合规使用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加强个人隐私、知识产权和秘密信息保护。(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网信办、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五)复合人才持续供给。推进人工智能通识教育,完善学科专业布局,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举办人工智能应用能力大赛,成立“全区职业教育人工智能应用联盟”。加强数字化职业技能培训,鼓励校企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加强就业趋势分析,挖掘新型就业岗位。(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四、组织实施
建立自治区“人工智能+”协同推进机制。依托现有产业政策和资金政策,对“人工智能+”项目、优秀解决方案和公共服务平台等给予支持。鼓励产业基金、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人工智能应用项目的信贷和股权投资支持。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和场景应用中的主体作用。搭建产学研用交流平台,加快生态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