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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发布2026-2028年人工智能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6-04-21 22:50来源:微信阅读:5

人工智能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颁布了《内蒙古自治区“人工智能+”行动实施方案(2026–2028年)》(简称《实施方案》)。下面将详细解读该方案的具体内容。

一、出台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工智能是引领新一轮科技与产业变革的关键技术,正深刻重塑人类的生产与生活。2026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支持企业研发特色产业及公共治理大模型,并开放应用场景。《实施方案》旨在推动人工智能与自治区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深度结合,聚焦科技、产业、消费、民生、治理及合作等板块,通过赋能传统产业升级、培育新兴产业、布局未来产业,为自治区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包含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强化基础支撑能力及组织实施四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预计到2028年,新一代智能终端及智能体在重点行业和民生领域的使用率将不低于全国均值。通过开发并落地行业大模型,重点培育6个以上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模型,构建典型应用场景与解决方案,并建成全区性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为核心优势产业的智能化转型提供坚实支撑。

(二)重点任务。依据各盟市产业特点及行业现状,在六大领域规划了17项核心任务和46个赋能方向。具体包括:“人工智能+”科技领域涵盖行业大模型攻关、创新平台建设及科研模式创新;“人工智能+”产业领域涉及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制造业升级、农牧业增效及服务业发展;“人工智能+”消费领域侧重旅游体验提升和数字消费拓展;“人工智能+”民生领域涵盖交通物流优化、健康数智化、教育数智化及养老服务改善;“人工智能+”治理领域侧重生态保护、风险防控及城乡治理效能提升;以及“人工智能+”开放合作领域的空间拓展。

(三)强化基础支撑能力。构建涵盖公共服务、数据要素、绿色算力、安全保障及复合人才在内的五大支撑体系。

(四)组织实施。建立自治区“人工智能+”协同推进机制,利用现有产业及资金政策支持项目、解决方案和平台建设,搭建政产学研用交流平台,加速生态构建。

三、政策亮点

第一,打造特色发展模式。依托自治区资源与特色产业优势,聚焦能源、农牧业及工业制造,系统规划应用场景,开发行业大模型并形成解决方案,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内蒙古人工智能发展模式。

第二,坚持普惠共享导向。深化AI在医疗、教育、养老、交通等民生领域的应用,推动公共服务向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发展,以高质量发展提升生活品质。

第三,推动应用场景落地。紧扣地方发展与产业转型需求,实现赋能方向与场景精准对接,将智能化成果转化为生产效率提升、治理优化及体验改善,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全文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人工智能+”行动实施方案(2026—2028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国发〔2025〕11号)精神,培育新质生产力,助力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全会精神,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发挥自治区算力优势、产业基础及应用场景丰富的特点,重点在科技、产业、消费、民生、治理、合作等领域推动AI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

目标到2028年,AI融合创新水平显著提升,新一代智能终端及智能体在重点行业和民生领域的使用率不低于全国均值。通过落地行业大模型,重点培育6个以上国内领先模型,构建典型场景与解决方案,并建成全区AI公共服务平台,为核心产业智能化转型提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人工智能+”科学技术

1.加强重点领域行业大模型攻关。采用“揭榜挂帅”机制,引导各盟市立足资源与产业优势开发大模型。支持呼和浩特市聚焦生物制造、乳业、草业,包头市聚焦钢铁冶金、装备制造、稀土新材料,鄂尔多斯市聚焦煤炭能源、现代煤化工、羊绒,乌兰察布市聚焦铁合金。其他盟市因地制宜开发特色模型。建立优质项目遴选与推广机制。(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2.打造多层次创新平台体系。积极创建人工智能工程化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载体。在现代农牧业、生态环境、装备制造、生物技术等领域建设自治区级AI创新平台。支持科研机构、高校与企业共建AI技术创新联合体。(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

3.推动科研模式创新。加速AI驱动的科学研究,推动科研向数据密集、智能涌现、人机协同转变。深化数据挖掘、算法支撑及实验全链条智能化,建设标准统一的科技数据库与训练数据集。推动AI赋能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中华民族共同体学、数字人文等交叉学科,开展AI安全风险防范与治理探索。(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内蒙古社会科学院)

(二)“人工智能+”产业发展

1.助力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提升能源AI应用水平。支持打造具备感知、决策、执行能力的设备智能体,构建电解制氢—储氢—用氢全链条智能调控系统,推动新能源智能运维。支持数据中心负荷绿电直连。(责任单位:自治区能源局)

2.推动制造业焕新发展。将AI深度嵌入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推动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新材料方向,利用机器学习优化材料设计与工艺;钢铁冶金方向,推进全流程智能制造、预测性维护及质量溯源;装备制造方向,改造智能生产线,发展远程运维;现代煤化工方向,实现生产智能优化、安全环保预警;生物医药方向,加速疫苗筛选、配方优化及药效评估,推动益生菌、酶制剂精准智造;乳制品加工方向,强化品控与智能溯源。(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

3.提升农牧业综合生产能效。加快农牧业智慧化,支撑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智慧育种方面,利用AI缩短牛羊、牧草、马铃薯选育周期;种植业方面,推广智能灌溉、精准施肥及病虫害预警,培育智慧农场;畜牧业方面,应用智能项圈、无人机巡牧,实现个体识别、行为监测及疫病诊断;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完善大数据监管平台,推广“承诺达标合格证+追溯码”模式。(责任单位:自治区农牧厅)

4.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金融方面,发展能源、碳汇、农牧信贷等特色风控模型;电商方面,支持满洲里、二连浩特口岸发展跨境AI直播电商;专业服务方面,鼓励法律、会计等机构利用AI提升效率,发展科技成果评价等新业态。(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司法厅,内蒙古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三)“人工智能+”消费提质

1.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和游客体验。支持AI提供个性化行程定制、多语种讲解及沉浸式导览服务。强化景区人流热力监测与风险感知,优化人机交互。加强AI设施在冰雪竞技训练中的应用,提升竞技水平。(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体育局)

2.积极发展网络电商和数字消费。支持电商平台运用AI画像精准定位需求,推广“蒙”字标品牌,构建“智能选品、精准推送、溯源直达”营销链。培育智慧商店,开发沉浸式购物、智能导览、无感支付等体验,建设非遗文化数字展馆。(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市场监管局、文化和旅游厅)

(四)“人工智能+”民生福祉

1.提升交通物流质效。支持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能”一体化应用,推进自动驾驶公交、重卡试点。利用AI实现能源运输走廊信号控制与车辆协同调度,强化设施健康监测与事故预判。构建覆盖农畜产品冷链、中蒙俄跨境电商的智能物流体系,实现温控、路径优化与全程溯源。(责任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商务厅,内蒙古邮政管理局)

2.推进全民健康数智化建设。支持三甲医院建设智能辅助诊断平台,应用心脑血管、肿瘤风险预测模型,实现诊疗方案个性化推送。推动旗县医院及基层卫生院部署AI辅助诊疗系统,覆盖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病,提供智能分诊与病历分析。(责任单位: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3.推进教育数智化建设。创新智能备课、双师课堂等教学范式,扩大优质资源覆盖。利用多模态感知与学情分析,打造虚拟学伴、数字导师。完善四级联动智慧教育平台,推进治理、校园管理及政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建立全过程伴随式评价体系,实现教学效果精准量化与质量动态监测。(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

4.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支持便携式康复仪器与远程诊疗,实现慢病精准干预。依托“数字民政—幸福养老”平台为失能老人部署智能床垫、防跌倒警报器等设备。开发汉蒙双语情感陪护机器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责任单位:自治区民政厅、卫生健康委)

(五)“人工智能+”治理能力

1.加强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打造全国一流的智能生态治理样板,筑牢我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融合卫星遥感、无人机、物联网与AI机器视觉技术,构建森林、草原、湿地、濒危物种等空天地一体化监测网络。基于多源数据开展生态修复区划、成因分析及灾害风险模拟,生成精准治理决策。在黄河流域、大兴安岭林区、荒漠化草原等区域,利用AI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与智能监管,打造标杆型解决方案。(责任单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林草局)

2.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提升安全风险智能感知与应急处置能力,筑牢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支持AI在煤炭、化工等高危行业监管中应用,实现风险动态感知预警。强化森林草原防火监测、地震监测、应急救援调度及防汛抗旱决策支撑。提升城乡公共安全监测预警、监管执法智能化,实现对社区风险的智能感知与管理。推动AI赋能应急指挥决策、资源调度,完善社会公共服务协同响应机制。(责任单位: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公安厅,内蒙古地震局)

3.提升城乡治理效能。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探索面向新一代智能终端的城市规划、建设与治理。加快AI产品服务向乡村延伸,推动公共服务资源数字化均衡配置。深化政务大模型在智能客服、辅助审批、舆情研判中的应用,助力“高效办成一件事”。推动AI在智能评标、文件检测、围串标识别及智慧监管等招投标全流程应用。(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卫生健康委、教育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人工智能+”开放合作。

拓展开放合作新空间。区域协同方面,深化与京津冀、长三角、大湾区等地的产业对接与协同创新,构建常态化合作机制,推动技术、人才、数据等要素流动。国际合作方面,深度融入“数字丝绸之路”,支持算力服务、数据标注、装备制造等优势企业“走出去”,探索开展数据跨境服务。(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三、强化基础支撑能力

(一)公共服务便捷普惠。建设自治区AI公共服务平台,培育应用服务商,提供咨询诊断与需求匹配服务,推广典型应用场景。(责任单位: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科技厅,各行业主管部门)

(二)数据要素高效流通。推进公共数据体系化治理与市场化应用,释放数据价值潜能。建立数据基础制度,推动重点行业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引育具备数据清洗、标注、建模能力的专业服务商,打造高水平数据产业集聚区,建设行业高质量数据集。(责任单位: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三)绿色算力稳定供给。建设全国领先的绿色智能算力基地,提升智能算力规模。开展算力一体化交易调度,实现异构算力统一管理与智能调配,推动算力普惠易用。(责任单位: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四)安全保障自主可控。建立分级分类管理机制和安全评测标准。鼓励企业开发网络数据风险监测平台,完善漏洞、隐私泄露等风险监测体系。引导规范使用AI生成内容,加强隐私、知识产权及秘密信息保护。(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网信办、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五)复合人才持续供给。推进AI通识教育,完善学科布局,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举办AI应用能力大赛,成立“全区职业教育人工智能应用联盟”。加强数字化职业技能培训,鼓励校企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挖掘新就业岗位。(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四、组织实施

建立自治区“人工智能+”协同推进机制,利用现有产业及资金政策支持项目、解决方案和平台建设。鼓励产业基金、金融机构加大信贷和股权投资支持。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与场景应用中的主体地位。搭建产学研用交流平台,加速生态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