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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AI扶持政策开放申报,单项最高300万资助

发布时间:2026-04-23 17:25来源:微信阅读:16

为推动南沙AI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南沙企业综合服务平台

集中推出13项AI专项扶持政策

涵盖算力保障、技术研发、机器人创新应用、

数据要素供给、应用场景落地等全方位支持

单个项目最高资助300万元

符合资质的AI企业请尽快提交申请

一、扶持机器人技术创新

申报要求

1.注册地、税务及统计关系均在南沙区,具备健全财务制度、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核算,且在南沙区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信用评价等级非D级的区内企业。

2.申请首试首用补助的,其具身智能机器人不属于量产销售的定型产品。

3.申请训练场服务购置补贴的,发票开具日期在2025年内。

扶持额度

(一)首试首用资助:对实现首次试用的未定型具身智能机器人产品,按企业当年度研发投入的5%给予资助,每家企业年度上限100万元。

(二)训练场服务购置资助:对采购具身智能训练场服务的企业,按当年度实际支付费用(不含税)的3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年度上限200万元。

(三)上述两项可同时申请享受。

最高资助额度:200万元

二、强化算力资源支撑

申报要求

1.注册地、税务及统计关系均在南沙区,具备健全财务制度、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核算,且在南沙区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信用评价等级非D级的区内企业。

2.申报主体需满足南沙区AI企业认定标准:规模以上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第64、65类),申报年度AI业务收入应不低于总业务收入的50%;规模以下企业或其他行业企业申报年度AI业务收入应不低于总业务收入的30%。(其中初创AI企业还须满足:截至申报结束日企业注册成立不超过3年,申报年度研发费用占成本费用支出比例不低于40%,申报年度第12个月从业人数不超过20人。)

3.申报主体在申报年度向第三方采购的智能算力服务,发票开具日期在2025年内。

扶持额度

对采购智能算力服务的AI企业,按当年度实际支付智能算力服务费用(不含税)的30%给予补贴,其中初创型AI企业可按当年度实际支付费用(不含税)的40%获得补贴,每家企业年度上限200万元。

最高资助额度:200万元

三、扶持算力调度平台运营

申报要求

1.注册地、税务及统计关系均在南沙区,具备健全财务制度、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核算,且在南沙区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信用评价等级非D级的区内企业。

2.申报主体搭建的算力调度平台需接入至少3家南沙区数据中心企业的算力资源。

3.申报年度平台交易规模需达1000万元及以上。

扶持额度

对接入不少于3家企业算力资源且年交易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平台,按平台当年度交易额(不含税)的5%给予运营主体资助,每年最高300万元。

最高资助额度:300万元

四、增强数据处理服务能力

申报要求

1.注册地、税务及统计关系均在南沙区,具备健全财务制度、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核算,且在南沙区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信用评价等级非D级的区内企业。

2.申报主体需满足南沙区AI企业认定标准:规模以上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第64、65类),申报年度AI业务收入应不低于总业务收入的50%;规模以下企业或其他行业企业申报年度AI业务收入应不低于总业务收入的30%。

3.申报主体已建成专业数据标注基地并投入运营;或在制造、交通、医疗、金融等重点行业领域构建数据集,且该数据集被3家以上非关联企业调用。

4.2025年度数据服务收入超500万元且实现同比增长。

扶持额度

鼓励AI企业深化专业数据服务,强化AI训练数据支撑能力。针对建设专业数据标注基地或在重点行业领域构建数据集(被3家以上非关联企业调用)的AI企业。

(一)营收突破资助:政策有效期内数据服务收入首次达500万元及以上,给予10万元一次性资助。

(二)营收增长资助:年度数据服务收入超500万元且同比增长时,每新增500万元给予5万元一次性资助,累计不超过15万元。

(三)上述两项可同时申请享受。

最高资助额度:15万元

五、激励数据资产入表

申报要求

1.注册地、税务及统计关系均在南沙区,具备健全财务制度、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核算,且在南沙区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信用评价等级非D级的区内企业。

2.申报主体于2025年度在广州市合法设立的数据交易机构或数据流通基础设施完成首次数据入表,并结清相关服务费用。

扶持额度

支持企业推进数据资产入表,对在广州市合法数据交易机构或流通基础设施完成首次入表且入表金额达50万元及以上的,按入表服务费用(不含税)的30%给予资助,每家企业年度上限20万元。

最高资助额度:20万元

六、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

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健全财务制度、独立核算;注册地、税务及统计关系均在南沙区;信用评价等级非D级。

(二)申报主体需满足南沙区AI企业认定标准:规模以上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第64、65类),申报年度AI业务收入应不低于总业务收入的50%;规模以下企业或其他行业企业申报年度AI业务收入应不低于总业务收入的30%。

(三)赛事奖励资金到账时间须落在申报年度(2025全年)。

扶持额度

政策有效期内,对参与指定创新创业赛事且获主办方奖金达1万元及以上的AI企业,或获奖后落户南沙的AI初创团队,按获奖金额给予100%一次性配套奖励。单个赛事项目仅限申报最高奖项,配套奖励总额不超过150万元。

最高资助额度:150万元

(其余扶持政策详见本平台当日推送)

受理时段

2026年4月22日起

至2026年5月9日17:00截止

申报指引

登录南沙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qiye.gzns.gov.cn)

进入【政务服务】栏目,点击“资金兑付”。

于【兑现事项】中检索“人工智能”,选定相应政策后下载材料并在线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