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中原人工智能研究院广纳博士英才

发布时间:2026-05-06 09:08来源:微信阅读:7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等相关规定,中原人工智能产业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募10名博士工作人员。

一、单位概况

中原人工智能产业技术研究院于2024年2月成立,系由河南省科技创新委员会、河南省政府批准设立,河南省科学院主管,并由加拿大皇家科学院李明院士全职领衔的一家新型研发机构。该机构性质为公益二类省直事业单位,是河南省委、省政府为推动国家创新高地建设而打造的重要科技创新平台。

研究院秉持“服务人类的AI”的宗旨,专注于生物信息与人工智能大模型领域,致力于开展相关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同时,研究院还将组织重大前沿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力求取得重大原创性、标志性成果。其目标是建设成为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人工智能高端创新平台,吸引和培养高水平创新人才团队,从而促进全省人工智能产业的蓬勃发展。

二、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工作将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科学院的指导下进行。已成立由研究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其他相关领导及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院人力资源部门将具体负责公开招聘的组织协调等各项事宜。

三、招聘职位

具体的招聘职位、专业要求及相关条件,请参照《中原人工智能产业技术研究院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应聘资格

(一)应聘者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

2. 认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党忠诚,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

3.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4. 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操守;

5. 热爱科研工作,拥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6. 身心健康,能够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 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3周岁以下(截止2024年4月1日年满43周岁者不予受理);若具备高级职称,年龄可适当放宽;

8. 满足岗位所需的其他特定条件。

(二)以下情况者不予受理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达到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处于刑事调查程序中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有过舞弊或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被认定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经认定存在严重科研失信或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

8.国家及河南省规定不得应聘事业单位岗位的人员;

9.应聘者不得报考与拟聘岗位存在应回避关系的情形。回避关系详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及《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所述内容;

10.国家和省内有其他规定不适合应聘事业单位岗位的人员。

五、招聘流程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将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s://hrss.henan.gov.cn/)及中原人工智能产业技术研究院(https://www.zhongyuanai.cn)官方网站公布。招聘信息在2026年全年有效。研究院将根据报名情况,分批次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岗位招满即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应聘者需将以下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文件命名格式:“应聘岗位+姓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1. 求职信(简要阐述研究经历及应聘动机);

2. 个人简历(包含详细的学习及工作经历、研究方向及成果、完整的著作列表);

3. 其他能够证明学术能力的材料;

4. 已获得的全部学历、学位证书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博士要求在2026年12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所有提交材料请按顺序编号并注明名称。因材料提交不规范或遗漏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应聘者自行承担责任。

(三)资格初审

1.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应聘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岗位要求的,将确认其报名资格有效;

2.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研究院将取消其应聘及聘用资格。

(四)面试环节

面试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河南省科学院的指导下,由研究院人力资源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面试官将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领域专家组成。面试主要评估应聘者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及学术成就等。面试过程全程录像。面试总分为100分,得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五)体检安排

通过面试的应聘者需按研究院统一安排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未能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将不再列入考察人选。

(六)考察评估

体检合格者将进入考察环节。研究院将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形成聘用建议。考察期间还将复核应聘资格条件,对存在违纪违规记录或不符合应聘条件者,经核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七)结果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将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研究院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录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六、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将接受上级部门的全程监督与检查。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或在考核中作弊的应聘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七、其他事项

本招聘方案未尽事宜,将依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55357655(研究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0371-65720065(河南省科学院直属机关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