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四部门联合发文:深化AI与能源融合,实现双向驱动发展

发布时间:2026-05-08 21:00来源:微信阅读:6

国家四部门联合发布《推进人工智能与能源深度融合的行动方案》通知

国能发科技〔2026〕34号

各省级行政区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相关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各行业协会:

为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积极推动人工智能与能源领域双向赋能、深度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数据局共同制定了《推进人工智能与能源深度融合的行动方案》,现正式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数据局

2026年4月8日

关于推进人工智能与能源深度融合的行动方案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人工智能的战略部署,深入执行《国务院关于深化"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国发〔2025〕11号)相关要求,夯实能源对AI发展的基础支撑,发挥人工智能对能源变革的放大效应,推动AI与能源产业双向驱动,构建协同高效、安全可控、低碳环保、开放共享的"人工智能+"能源发展新生态,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我国能源体系完善、数据资源丰富、应用场景多样等优势,推动能源、算力、场景、数据、模型等要素高效协同,助力抢占人工智能产业制高点,支撑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

到2027年,初步建立支撑AI创新的安全、绿色、经济能源保障体系,清洁能源与算力设施互动能力大幅增强。能源领域高价值场景逐步推广应用,能源数据共建共享机制基本形成,能源企业算力利用效率持续提升。到2030年,AI算力设施的清洁能源保障能力、能源AI专用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人工智能与能源双向驱动成效显著。

二、强化算力设施的能源供给保障

统筹能源配置与算力建设,提升能源供给对算力发展的支撑作用,确保算力设施稳定运行,筑牢能源与数字安全防线。

(一)优化能源资源与算力布局。统筹大型新能源基地与国家算力枢纽规划,推动算力设施、互联网骨干节点在新能源富集区合理集聚,促进新能源就地消纳。结合区域能源、水资源承载能力,探索建设百万千瓦级AI算力设施及配套能源系统,在条件成熟地区先行试点,实现算电一体化发展。

(二)增强算力设施多元供电能力。根据算力设施规模、电压等级、新能源渗透率、电能质量要求等因素,建立算力设施能源供给建设标准。探索核电、氢能等能源直供算力设施。鼓励算力设施配备构网型储能,提升供电稳定性和主动支撑电网能力。

(三)提升算力设施供电质量。实施供电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建立政府、电网、用户协同治理机制,引导算力设施合理配置供电可靠性装置,保障电能质量。加强算力设施用能监测与风险预警,提升极端情况应对能力。

三、推进算力设施绿色转型

落实算力设施绿电消费统计和碳排放核算,强化绿电直供政策引导,持续提升算力设施能效,构建绿电供应、高效用能、碳排放管控协同的绿色链条。

(四)提高算力设施绿电使用比例。强化算力项目布局规划,将绿电占比作为关键参考指标,提升绿色算力供给。支持算力设施通过绿证交易提高绿电消费比例。推动算力设施备用电源绿色化,鼓励用清洁能源替代传统燃油发电。

(五)提升算力设施能效。推广高效冷却、高性能服务器、先进供电架构、余热回收等技术应用。提升算力设施用能管理智能化,完善能耗监测评估体系,鼓励企业开展能效评估。探索类脑、量子、光子等低功耗计算芯片试点应用。

(六)强化算力设施节能降碳管理。落实碳排放双控要求,将新建算力设施的可再生能源利用方案、电能利用效率、绿电比例、余热回收等作为节能审查重点。对布局在零碳园区的算力设施,探索节能审查备案制。加强电、算、碳协同计量,鼓励碳足迹核算认证。

(七)完善算力设施绿电直供政策。按算力任务类型分类管理,鼓励具备调节能力的算力设施开展绿电直供。研究价格激励机制,引导算力设施通过直供方式提高新能源消纳比例。

四、实现算力电力高效协同

发挥算电协同规模效应,挖掘算力设施调节潜力,通过电力市场交易提升算力运营效益和全社会能源配置效率。

(八)推进算力与电力协同运行。建立算力电力互动机制,利用电力市场价格信号引导算力设施优化能量管理,提升经济效益。鼓励算力设施作为灵活负荷参与电网运行,增强系统调节能力,实现双向增效。

(九)健全算电协同市场机制。鼓励新建算力设施与新能源企业签订长期绿电交易合同,提升绿电消费比例和供应稳定性。支持算力设施参与电能量、辅助服务、需求响应等市场。建设绿色算力交易体系,协同优化绿电消纳与算力资源配置。

五、开放能源领域AI高价值场景

以场景需求拉动AI技术创新,加速AI与能源产供储销全链条深度融合,形成技术创新与产业应用的良性循环。

(十)挖掘能源高价值场景。构建需求牵引、动态迭代的场景供给体系,形成覆盖核心业务、兼具行业引领性和国际竞争力的能源AI场景图谱。聚焦应用价值明确、数据基础完善、规模化潜力大的关键要素,加强场景价值评估,建立遴选发布机制。

(十一)推动能源场景开放共享。搭建能源场景开放平台,建立标准规范及评价体系,鼓励企业开放标杆场景,带动全产业链创新。在保障能源安全、网络安全和商业秘密前提下,促进技术、数据与基础设施的开放流通。

(十二)建立场景闭环管理机制。建设能源场景测试验证平台,推动AI技术适配验证和性能评测,规范准入条件。建立覆盖场景发布、研发攻关、测试验证、工程实施、成效评估的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

(十三)加快能源场景规模化应用。开展能源AI融合试点,遴选深度融合的标杆应用,加速AI在能源规划、勘探开发、生产运行、设备运维、安全管理等全链条场景落地。

六、释放能源数据要素价值

建立治理、安全、流通协同的高质量数据发展模式,推动能源数据从资源向资产转化。

(十四)建设能源高质量数据集。制定数据集建设标准,规范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以业务场景为牵引,加快核心场景数据集建设。利用可信数据空间构建共享平台,建立动态更新机制。

(十五)强化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制定数据分类分级标准,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构建全生命周期安全防护体系,定期开展风险评估。推动隐私计算、密态计算等技术与业务融合。

(十六)激发数据要素市场活力。建立适配行业需求的数据价值评估和收益分配机制,打通流通路径。深化可信数据空间试点,促进资源共享。探索培育数据运营主体,创新运营模式。

七、加强能源AI模型创新

强化专业模型攻关,深化自主可控硬件应用,实现AI技术与能源产业深度融合。

(十七)攻关能源专业模型。聚焦电网、发电、煤炭、油气等领域,提升大模型基础能力。鼓励在国家级开源社区共享,推动五个以上专业大模型深度应用。

(十八)推进前沿技术研发应用。研发适配能源领域的智能终端、智能体、具身智能等技术。完善测试基础设施,加快验证和中试。鼓励模型即服务新业态,培育优质技术服务商。

(十九)深化自主可控软硬件应用。加快国产智算芯片与深度学习框架适配,推动多框架协同。持续推动软硬件迭代升级,提升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

八、构建AI与能源协同生态

优化要素配置,构建双向赋能、深度融合的产业生态。

(二十)推进"人工智能+"能源标准化。加强标准化顶层设计,建立双向赋能标准体系。研制应用能力测评、低碳水平测评、算电协同技术、大负荷设施建设等关键标准。推进标准国际化。

(二十一)建立安全治理体系。开展AI安全治理顶层设计,建立研发与应用安全原则。制定安全责任划分标准,构建数据、模型、应用的闭环管控机制。

(二十二)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参与全球治理规则制定,支撑构建公平公正的国际格局。深化双边多边合作,推动技术交流。推动AI与能源项目协同出海,助力全球产业链智能化升级。

(二十三)构建复合型人才培养体系。加强融合学科建设,打造产教融合集群。鼓励建立人才培训交流机制。建设开源社区,培养既懂AI又懂能源的开发者。

九、政策保障

结合"人工智能+"能源特点,健全政策保障机制,增强协同发展动能。

(二十四)强化科技创新。依托国家重大项目,加大融合领域投入。鼓励构建产学研用创新联合体,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融合。

(二十五)促进成果转化。将相关技术装备纳入首台(套)支持范围,营造宽容创新环境。建立价值量化评估机制,引导规模化落地。

(二十六)加强资金支持。鼓励算力设施申报REITs。金融机构对符合绿色目录的项目提供支持。探索通过"两重""两新"渠道支持融合项目。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创新金融产品。

十、组织实施

强化统筹协调,压实各方责任,确保任务落地见效。

(二十七)加强组织实施。建立国家能源委员会统筹、多部门协同、地方和企业落实的工作机制。各地区做好要素保障,企业发挥创新主体作用。

(二十八)建立监测评估机制。动态监测实施情况,持续收集分析数据,作为优化资源配置依据,及时调整目标和任务。

(二十九)强化宣传引导。加强政策解读,凝聚共识,营造创新应用氛围。鼓励探索创新,推广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