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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出台新政,十项举措促AI医疗发展

发布时间:2026-05-09 16:24来源:微信阅读:5

为深入执行国家“人工智能+”战略部署及省委省政府的相关指示,加速医疗健康领域AI技术的普及,云南省卫健委、省发改委等十部门联合发布了《云南省加速推进“人工智能+医疗卫生”应用发展的实施方案》。该方案聚焦于强化基础能力、拓展行业应用场景及优化创新环境三大维度,明确了十项核心任务。

云南省加速推进“人工智能+医疗卫生”

应用发展实施方案

为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人工智能+”的战略方针及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推动医疗卫生行业AI应用的快速发展,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至2026年末,将建成省级卫生健康数据共享交换中心,建立20个部门业务资源数据库,并培育基层AI辅助诊疗、慢病智能管理及个人健康画像等典型场景。2027年,推进全省医疗数据汇聚,建成检查检验结果与电子健康档案2个高质量数据集,深化基层智能诊疗与慢病管理应用,支持三级医院引入医学影像AI诊断及临床智能决策技术。2030年,实现基层智能诊疗、慢病管理及健康画像在医疗机构的全覆盖,确保二级以上医院广泛应用医学影像AI诊断与临床智能决策。通过重点任务挖掘高价值场景,引领医疗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应用基础能力

1.健全算力服务保障机制。依据国家算力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协助完善定价、支付及分配等配套政策,向医疗机构提供统一、高效且开放的算力服务。支持通过购买服务或租赁算力等市场化手段,构建契合卫健行业特性的多元化算力供给体系。聚焦临床诊疗与患者服务等核心领域,打造资源整合、集约共享及动态协同的AI算力支撑架构。(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

2.促进高质量数据资源建设。搭建并优化卫生健康数据共享交换枢纽,实现数据的高效汇集,构建全省卫健数据体系,以支撑“惠民、助医、辅政”等数智化应用。推进卫健数据资源的整体优化与系统重构,实施分类分级管理与数据清洗,建立20个部门业务资源数据库,并建成2个以上高质量、标准化的数据集。(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数据局、省疾控局)

(二)提速行业场景应用

3.AI赋能基层应用。搭建AI辅助诊疗系统,运用慢病等辅助诊断模型,增强基层医疗机构对辖区居民的诊疗水平及签约人群的管理效能。构建智能慢病管理与居民“健康画像”应用,融合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体检报告、职业健康、疫苗接种及诊疗记录等多维数据,打造全生命周期智能健康管理体系,达成风险筛查、精准干预、规范诊疗及康复护理的全闭环管理。(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疾控局)

4.AI驱动临床诊疗。探索医生与医疗智能体的协同场景,持续推进AI在临床辅助决策、病理心电影像诊断及电子病历书写质控中的应用。鼓励高水平医院或科研机构利用AI开展临床专病研究,深化AI与临床专科的融合,提高专病诊疗的精准性与效率。推广智能用药服务,实现处方前置智能审核、用药风险预警及智能用药指导。(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药监局)

5.AI优化患者服务。围绕患者就医全流程需求,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及三级医院为标杆,深化智慧医院建设,推动AI与诊前、诊中、诊后环节的深度融合,构建便捷、高效、精准的智慧服务体系。加速AI在智能预问诊、分诊导诊、用药咨询、智能随访、智能转诊及智慧药房等环节的应用,改善就医体验,提升便民惠民服务水平。(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药监局)

6.AI助推中医药创新。依托中医馆健康云平台,完善中医临床用药知识库,探索中医诊疗大模型应用,提升中医辅助诊治能力与中药合理用药水平。结合云南中医药与民族医药特色,推动AI与中医药全产业链深度融合,鼓励开展AI驱动的中药新药转化研究。推进中医药装备升级,推广针灸推拿机器人、智能煎制设备等智能装备的应用。(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药监局)

7.AI助力公共卫生。加快部署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利用AI提升重大传染病及突发公卫事件的早期识别与精准预警能力。整合公卫医疗、物资及急救等多维数据,探索AI在应急处置与监测预警中的应用,缩短响应时间,提升处置能力。推动地方病、职业病及重性精神病等重点疾病的智能辅助诊断,探索基于数字化、智能化的重点人群管理新模式。(责任单位:省疾控局、省卫生健康委)

(三)优化创新应用环境

8.AI深化行业治理。强化医疗机构智能管理,实现绩效考核、高质量发展监测及医疗质量监管等工作的线上化、智能化,提升监管精准度。推动医疗、医保、医药“三医”数据联动,利用AI促进“三医”协同治理,完善全流程监管体系,实现发展与安全的协同推进。推进医疗应急救治、机构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标准及营养健康等智能应用,统筹急救指挥、血液管理及短缺药品监测预警等系统的数智化建设。(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药监局)

9.AI促进科研教学。依托省级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研究型病房及云南特色资源,整合常见病、地方病、高原病、职业病及民族医药等数据,建设云南特色人类遗传资源与生物信息样本库,支撑AI赋能临床与医学科研。鼓励医学院校、教学基地及医院开设AI课程,开展AR模拟及生成式教学。拓展健康科普服务,为公众提供个性化智能健康知识推送。推进药物科研成果转化,引导企业开展创新药与高端医疗器械的智能研发攻关,优化临床试验管理。(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药监局)

10.AI加速产业发展。普及健康理念,鼓励发展智能体检、健康咨询等新业态。围绕辅助诊疗、医学影像等AI医疗器械,鼓励检测机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及医疗机构加强合作,推动医疗领域AI大模型应用及医疗器械产业升级。依托云南“绿电+算力”优势,吸引AI上下游企业集聚,培育一批“人工智能+医疗卫生”特色服务商。(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国资委、省数据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部门协同。省卫健委统筹“人工智能+医疗卫生”应用发展,加强与发改、工信、教育、科技、国资、医保、数据及药监等部门的协同联动,联合重点医院、高校及企业,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及时研究重要事项,协调解决难题,共同推进目标任务,加速技术转化与场景创新。

(二)抓好试点示范。按照国家及省相关要求,遴选1至2家省级医疗机构,开展高质量数据集、可信数据空间、数据标注平台及测评验证平台等建设试点,推动AI应用落地,激发创新活力。发挥试点县区基层智能辅助诊疗的示范作用,鼓励有条件的机构推广基层智能辅助诊疗应用。定期征集“人工智能+医疗卫生”应用典型案例,加大宣传推广。

(三)加强人才引育。完善培育体系,依托沪滇卫生合作等机制,引进培育医学AI专家团队,培养本省卫健行业数智化人才。创新合作模式,支持医疗机构跨界合作,联合国内外知名科研院校及企业开展AI应用,提升医疗团队数字素养,推动机构、科研院所及创新企业形成人才培养合力。

(四)严格监督管理。加强对AI研发、审评、准入及应用等环节的全流程监管,开展技术与应用监测评估。指导各级应用主体落实网络安全、数据安全、意识形态及科技伦理等主体责任,强化数据隐私保护,完善医疗质量、数据分类分级、个人信息及数据安全等监管制度体系。

(五)重视安全发展。积极参与全国卫生健康数智健康大赛,组织网络安全攻防演练,调动各级医疗机构、科研机构及企业的积极性。加强数据安全防护,支持医疗领域成熟大模型的开发优化。推动数据采集、治理及开放的合规应用,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标准、技术手段及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