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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启动人工智能伦理审查先导计划 推动治理机制落地

发布时间:2026-05-09 16:59来源:微信阅读:7

近期,工信部发布了通知,正式拉开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与服务先导计划的序幕,依托国家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应用先导区所在省份,率先探索该领域审查与服务的落地模式,旨在完善多方参与、协同高效的治理体系,为人工智能的负责任创新及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目前,伴随人工智能技术的飞速演进,算法偏见、情感成瘾等伦理隐患愈发显著。如何构建有效的科技伦理审查与服务机制,从而有效规避这些风险,已成为亟待攻克的难题。此前,工信部等十部门联合出台了《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与服务办法(试行)》,明确了审查范围、促进措施、实施主体及监管流程。在此基础上,工信部启动了先导计划,旨在推动该《办法》在部分城市率先试行。

此次先导计划进一步厘清了地方政府及各类创新主体落实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与服务的具体实操路径,通过部署一系列重点任务,致力于在实践中积累经验、完善制度,健全审查与服务机制,稳步推进具有中国特色的人工智能科技伦理治理走向深入。

通知指出,国家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应用先导区所在省份的省级工信部门需牵头组织各先导区城市及其他有意愿的城市参与该计划。各城市需聚焦人工智能基础底座以及制造、教育、科技、文化、医疗、金融、农业、旅游、消费等垂直应用领域,开展伦理审查及专家复核工作。通过此计划,旨在打造一批专业机构和人才梯队,制定并验证多项标准,构建人工智能科技伦理风险案例库,研发一批实用技术工具,树立一批典型示范应用,从而夯实人工智能伦理治理的基础。

先导计划规划了四项核心任务:第一,细化省级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制度规范,优化城市层面的科技伦理协同治理机制;第二,指导各类创新主体设立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委员会,探索建设伦理审查与服务中心;第三,开展伦理审查实践,组织对高风险人工智能活动的专家复核,推动风险评估、委员会建设等标准的研制与验证;第四,构建部省市三级联动的敏捷治理网络,完善情况通报与风险信息报送机制,建立风险预警与推送系统。此外,还将建立全国人工智能科技伦理风险监测服务网络,编制培训教材,常态化开设“伦理课堂”,为参与城市提供智力支持。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函〔2026〕199号

北京、上海、广东、山东、天津、四川、江苏、湖北、湖南、浙江工信部门: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人工智能的决策部署,科学、规范、有序地执行《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与服务办法(试行)》,在实践中积累经验、健全机制,有效防范AI伦理风险,为人工智能的负责任创新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工信部特组织开展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与服务先导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扣《办法》实施,贯通部、省、市政府部门在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与服务上的工作链条,构建多方参与、协同高效的治理体系,推动审查与服务在重点城市落地,建设专业机构和人才队伍,验证并制定5项以上相关标准,基本建成风险案例库,研发技术工具与方法,树立典型示范应用,助力人工智能负责任创新及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范围

(一)依托重点省份与城市:在国家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应用先导区所在省份内开展先导计划,省级工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各先导区城市及其他有意愿的城市参与。

(二)聚焦重点领域:参与计划的城市(以下简称各城市)需在人工智能基础底座领域(必选,如数据、算法、模型),以及制造、教育、科技、文化、医疗、金融、农业、旅游、消费等垂直应用领域(每城选3个以上)率先开展伦理审查。

(三)面向重点创新主体:各城市选取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等各类创新主体参与。在所选重点领域,每领域选约5家主体,总数超20家。鼓励覆盖各类主体,优先龙头企业,兼顾中小企业。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符合地方实际的人工智能伦理治理工作机制。

一是细化省级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制度规范。围绕落实《办法》,省级工信部门立足实际,出台配套办法、细则或方案,明确程序与职责,为本地审查提供依据。

二是健全城市科技伦理协同治理机制。各城市建立治理机制,协调工信、教育、卫健、金融等部门落实《办法》,明确运行、监督等重点环节的职责与流程。

(二)建设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委员会和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与服务中心。

一是指导建设科技伦理委员会。各城市组织创新主体参照规范建立独立运作的伦理委员会,落实人财物保障,并在国家平台登记。

二是探索建设科技伦理审查与服务中心。省级工信部门依托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及第三方机构,提供审查、复核、培训、咨询服务,明确专人负责。

(三)验证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程序和标准。

一是开展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实践。各城市组织主体依据风险评估指南、生成式AI实践指南等规范进行审查。未建委员会的,依托服务中心审查。

二是组织高风险人工智能科技活动科技伦理专家复核。省级工信部门建立复核程序,对清单事项及时复核,专项行动期间至少3次,并建议更新清单。

三是将审查实践经验转化为技术标准。各城市组织主体参与风险评估、委员会建设等标准的研制验证及管理体系认证,将成熟经验固化为规范。

(四)构建部省市三级联动敏捷治理网络。

一是健全审查情况通报机制。省级部门定期梳理审查及复核情况,通过监测网络报送。

二是建立人工智能科技伦理风险信息报送机制。各城市组织主体及服务中心报送线索与突发事件,通过监测网络共享。

三是完善风险预警与推送机制。工信部组织机构建立监测预警能力,研判重点事件,提出处置建议,通过监测网络推送。

四、工作程序

(一)部署启动。省级部门综合考虑产业基础、治理基础,推荐1-2个城市参与,编制实施方案(模板见附件),于2026年5月20日前报工信部。先导计划实施周期为2026年6月1日至11月30日。

(二)跟踪问效。工信部按月跟踪进展,了解审查复核情况,加强信息汇交与推送,协调解决问题,总结阶段性成效。

(三)总结评估。行动期满后,先导计划城市提交总结报告,工信部对先导计划实施成效进行综合评估,对成效显著的省份和城市予以表扬,依托重大展会活动等进行经验发布与推广,充分发挥标杆的引领带动作用,并在后续相关政策配套、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支持。

五、保障措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加强对先导计划的统筹协调和组织指导。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大对本地区先导计划城市的政策和资源支持。先导计划城市对先导计划给予必要的配套支持。设立全国人工智能科技伦理风险监测服务网络,编制相关培训教材,常态化开设“伦理课堂”,开展伦理风险监测预警,为先导计划城市提供智力支撑服务。

附件:“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与服务先导计划”实施工作方案(模板)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6年4月28日

温馨提示

查阅“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与服务先导计划”实施工作方案(模板),请访问工信部官网或点击文末“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