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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与能源双向赋能行动方案发布

发布时间:2026-05-14 09:06来源:微信阅读:7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国家数据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人工智能与能源双向赋能的行动方案》通知

国能发科技〔2026〕34号

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数据管理部门,相关中央企业及行业协会: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积极推动人工智能与能源的双向赋能及深度融合,上述四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促进人工智能与能源双向赋能的行动方案》,现予印发,请严格遵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数据局

2026年4月8日

关于促进人工智能与能源双向赋能的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人工智能发展的重大决策,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国发〔2025〕11号)相关要求,强化能源对人工智能的基础支撑,发挥人工智能对能源转型的倍增效应,推动两者双向赋能,加快构建协同高效、安全可靠、绿色低碳、开放融合的“人工智能+”能源新格局,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充分利用我国能源体系完备、数据资源丰富、应用场景广阔等优势,促进能源、算力、场景、数据、模型等要素高效协同,助力抢占人工智能产业应用高地,有力支撑能源高质量发展。

到2027年,初步构建支撑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安全、绿色、经济能源保障体系,清洁能源与算力设施互动能力显著增强。能源领域高价值场景逐步开放,高质量数据集共建共享机制初步建立,企业算力资源利用效率持续优化。到2030年,人工智能算力设施的清洁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及能源领域专用技术研发应用达到世界领先水平,双向赋能成效明显。

二、保障算力设施安全可靠的能源供给

统筹能源资源配置与算力设施建设,强化能源对算力发展的支撑,保障算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筑牢能源与数字安全屏障。

(一)统筹优化能源资源与算力布局。协调大型新能源基地与国家算力枢纽规划,推动算力设施、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在新能源富集区有序汇集,促进新能源就近消纳。结合地区能源、水资源承载力,探索百万千瓦级算力设施与配套能源系统协同建设,在具备条件地区开展试点,推动算电协同一体化。

(二)提高算力设施多元电力供给能力。根据算力设施规模、电网电压、新能源渗透率、电能质量及业务类型等,建立健全能源供给规划建设标准。探索核电、氢能等直连供能方式。鼓励配置构网型储能,增强供电稳定性及对电力系统的主动支撑能力。

(三)提升算力设施能源供给质量。开展供电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构建政府、电网、用户三方协同治理体系,引导合理配置供电可靠性及电能质量提升装置。强化全过程监测与风险预警,提升极端情况下的防范应对能力。

三、推动算力设施绿色低碳转型

扎实推进绿电消费占比统计及碳排放核算,加强绿电直连政策指引,提升能效碳效,构建绿电供给、高效用能、碳排放管控协同的全链条绿色低碳体系。

(四)持续提升绿电占比。加强项目布局规划指导,将绿电使用占比作为重要指标,增强绿色算力供给。支持参与绿证绿电交易提升消费比例。推动备用电源向绿色低碳转型,鼓励用清洁能源替代传统燃油发电机。

(五)持续提升能效水平。推动高效冷却、高性能服务器、先进供电架构、存储及余热回收等技术研发应用。加强智能化用能管理,完善能耗监测评估体系,鼓励开展性能与能效评估。探索类脑、量子、光子等低功耗芯片及系统解决方案的试点应用。

(六)加强节能降碳管理。落实碳排放双控要求,将可再生能源利用方案、电能利用效率、绿电比例、余热回收等作为项目审查重点。对依托零碳园区布局的项目,探索实施备案制。加强电力、算力、碳排放协同计量,鼓励开展碳足迹核算与认证。

(七)完善绿电直连政策。依据任务类型实施分类管理,鼓励具备灵活调节能力的设施开展绿电直连。研究价格政策激励,促进更高比例消纳新能源,提升绿色发展水平。

四、促进算力电力高效经济协同

发挥算电协同规模效应,挖掘灵活调节潜力,通过电力市场化交易提升综合运营效益与全社会能源配置水平。

(八)加强协同运行。建立互动机制,以价格信号引导优化能量管理和跨网调度,提升经济效益。鼓励作为负荷侧资源参与电网运行,提升系统调节能力,实现双向提效。

(九)强化市场机制建设。鼓励签订多年期绿色电力交易合同,提升绿电消费比例与稳定性,构建经济高效绿色供能体系。支持参与电能量、辅助服务、需求响应等交易。推动绿色算力交易体系建设,优化资源配置。

五、开放能源领域人工智能高价值应用场景

以场景需求牵引技术创新,加速技术与全链条深度融合及规模化发展,形成良性循环。

(十)挖掘高价值场景。构建动态迭代的场景供给体系,形成覆盖主要领域、具行业引领性与国际竞争力的场景图谱。聚焦价值明确、数据完备、潜力大的要素,加强价值评估,建立遴选及发布机制,提供实践指引。

(十一)推动场景开放。搭建开放共享平台,建立标准规范及评价体系,鼓励开放标杆场景,以点带面牵引创新。在保障安全与秘密前提下,促进要素开放流通。

(十二)构建闭环管理机制。构建测试验证平台,推动技术适配验证与性能评测,规范准入条件。建立覆盖发布、研发、测试、实施、评估的全生命周期机制,确保技术落地可验证、可追溯、可迭代、可推广。

(十三)推动规模化应用。组织融合试点,遴选深度融合的标杆场景,加速在规划、勘探、生产、运维、安全等全链条落地,提升系统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和灵活智能水平。

六、挖掘能源领域数据价值

建立治理、安全、流通三位一体的高质量发展模式,发挥数据要素价值,推动从资源向资产转化。

(十四)推动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制定建设标准,规范需求、架构、采集、预处理、标注、验证等全生命周期管理。以场景为牵引,加速核心场景数据集建设。利用可信数据空间构建共享平台,建立动态更新机制,释放数据价值。

(十五)筑牢安全与隐私保护屏障。制定分类分级标准,加强关键基础设施与数据保护。构建全生命周期安全防护体系,定期开展审核与评估。推动隐私计算、密态计算等技术与业务场景融合,加快可信流通技术研发推广。

(十六)激活数据要素市场活力。建立健全价值评估、收益分配等市场化规则,打通流通路径。深化可信数据空间试点与互联互通。鼓励依托国家基础设施培育运营主体,创新模式。

七、强化能源领域人工智能模型创新

强化专业模型攻关,深化自主可控硬件应用,实现技术与产业深度耦合,筑牢创新根基。

(十七)加快技术攻关。聚焦电网、发电、煤炭、油气等领域,提升大模型泛化、多智能体、大小模型协同等基础能力。鼓励在国家级开源社区开放共享,加速成果转化。推动五个以上专业大模型深度应用,促进行业数据汇聚。

(十八)加强前沿技术研发应用。推进智能终端、智能体、具身智能、原生架构等研发。完善测试基础设施,推动验证和中试。加快普惠应用及产业升级,促进规模化推广。鼓励发展模型即服务新业态,培育优质服务商。

(十九)推动自主可控软硬件深度应用。加快国产芯片与框架适配优化,推动多框架协同及高效迁移技术应用。持续推动软硬件迭代升级,提升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

八、构建协同发展生态

基于全流程需求,优化要素配置,构建双向赋能、深度融合的良性生态。

(二十)开展标准化提升行动。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完善管理机制,研制能力测评、水平测评、协同技术要求等标准。大力推进标准国际化,促进交流合作与互认。

(二十一)探索安全治理体系。开展顶层设计,探索基本安全原则。推动制定责任划分标准,构建安全治理闭环管控机制和风险隔离措施。

(二十二)促进国际交流合作。参与全球治理规则体系建设,支撑公平包容格局。发挥双边多边机制作用,深化国际合作。利用民间平台,推动技术交流和信息共享。总结经验,推动项目协同出海,助力全球产业链智能化转型。

(二十三)构建复合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学科建设,依托高校和企业打造产教融合集群,培育复合型人才。建立培训交流机制。鼓励建立开源社区,引导开发者高效解决创新难题。

九、政策保障

结合发展特点,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增强协同动能。

(二十四)强化科技创新。依托国家重大项目,加大基础研究、产业痛点及未来重点投入。鼓励构建产学研用联合体,开展攻关协作和资源共享,促进深度融合。

(二十五)促进成果转化。推动相关技术装备纳入首台(套)支持范围,营造允许试错环境。建立健全价值量化评估机制,将成熟度、适配性、效益等纳入指标,引导规模化落地。

(二十六)加强资金支持。鼓励申报REITs。支持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支持,支持发行绿色债券。探索利用“两重”“两新”渠道支持融合项目。引导企业加大投入,吸引社会资本。支持推出特色金融产品,加大支持力度。

十、组织实施

强化统筹协调,压实责任,确保任务落地见效。

(二十七)加强组织实施。建立统筹协调机制,由国家发改委指导、能源局牵头,各省级政府和重点企业落实,形成上下联动格局。做好要素保障,统筹推进。相关企业作为实施主体,发挥创新作用,推进研发、试验、应用,定期总结经验。

(二十八)建立常态化监测评估机制。开展动态监测,持续收集分析数据,作为优化资源配置依据。根据形势变化,及时调整目标和重点任务。

(二十九)强化宣传引导。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凝聚共识,营造鼓励创新、深化应用、规范有序的氛围。鼓励探索创新,遴选典型案例宣传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