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联合印发:推动人工智能与能源双向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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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能源局联合发改委、工信部及国家数据局共同发布了《关于促进人工智能与能源双向赋能的行动方案》(下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紧扣人工智能与能源双向赋能主线,统筹规划了十个方面的内容,细化为二十九项重点任务。
以下是该行动方案的全文内容:
关于促进人工智能与能源双向赋能的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人工智能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国发〔2025〕11号)相关要求,强化能源对人工智能发展的基础支撑,发挥人工智能对能源转型的倍增效应,促进两者协同发展,加快构建安全可靠、绿色低碳、开放融合的“人工智能+”能源新格局,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本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充分发挥我国能源产业完备、数据资源丰富、应用场景广阔的优势,促进能源、算力、场景、数据、模型等要素高效协同,助力抢占人工智能产业应用高地,有力支撑能源高质量发展。
到2027年,支撑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安全、绿色、经济能源保障体系将初步构建,清洁能源与算力设施互动能力显著增强。能源领域高价值场景逐步开放,高质量数据集共建共享机制初步建立,能源企业算力资源利用效率持续优化提升。到2030年,人工智能算力设施的清洁能源供给能力及能源领域AI专用技术研发应用将达到世界领先水平,双向赋能取得显著成效。
二、保障算力设施安全可靠的能源供给
统筹能源资源配置与算力设施建设,强化能源供给对算力发展的支撑作用,保障算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筑牢能源安全与数字安全屏障。
(一)统筹优化能源资源与算力布局。统筹大型新能源基地与国家算力枢纽布局,推动算力设施和骨干直联点在新能源富集地区有序汇集,促进就地消纳。结合地区承载力,探索百万千瓦级AI算力设施与配套能源系统协同建设,开展试点,推动“算电”一体化发展。
(二)提升算力设施多元电力供给能力。根据算力设施规模、电网等级、新能源渗透率等实际情况,建立能源供给规划建设标准。探索核电、氢能等能源直连供能。鼓励配置构网型储能,增强供电稳定性和对电力系统的主动支撑。
(三)提升算力设施能源供给质量。开展供电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构建政府、电网、用户三方协同治理体系,引导合理配置提升装置,确保电能质量。强化全过程监测与风险预警,提升防范应对能力。
三、推动算力设施绿色低碳转型
扎实推进算力设施绿电消费占比统计以及碳排放核算工作,加强绿电直连政策指引,持续提升算力设施能效碳效,构建绿电供给、高效用能、碳排放管控协同的全链条绿色低碳发展体系。
(四)持续提升算力设施绿电占比。加强项目规划指导,将绿电占比作为重要指标。支持算力设施参与绿证交易提升绿电消费。推动备用电源绿色低碳转型,鼓励使用清洁能源替代燃油发电机。
(五)持续提升算力设施能效水平。推动高效冷却、高性能服务器、先进存储及余热回收等技术应用。加强智能化用能管理,完善能耗监测评估体系。探索类脑、量子、光子等低功耗计算芯片应用。
(六)加强算力设施节能降碳管理。落实碳排放双控,将可再生能源利用方案、能效、绿电比例等纳入审查评价。对零碳园区布局的算力设施探索备案制。加强电力、算力、碳排放协同计量,开展碳足迹核算认证。
(七)完善算力设施绿电直连政策。依据算力任务类型分类管理,鼓励灵活调节设施开展直连。研究价格政策激励更高比例消纳新能源,提升绿色发展水平。
四、促进算力电力高效经济协同
充分发挥算电协同规模效应,挖掘算力设施灵活调节潜力,通过电力市场化交易促进算力设施综合运营效益与全社会能源配置水平提升。
(八)加强算力与电力协同运行。建立互动机制,利用电价信号引导能量管理和跨网调度。鼓励算力设施作为负荷侧资源参与电网运行,实现双向提效。
(九)强化算电协同市场机制建设。鼓励新建算力设施与可再生能源企业签订长期绿色电力合同。支持算力设施参与电能量、辅助服务、需求响应等交易。推动绿色算力交易体系建设,优化资源配置。
五、开放能源领域人工智能高价值应用场景
以场景需求牵引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加速人工智能技术与能源产供储销全链条深度融合和规模化发展,形成技术创新与产业应用的良性循环。
(十)挖掘能源高价值场景。构建需求牵引、动态迭代的场景供给体系,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能源AI场景图谱。聚焦价值明确、数据完备、潜力大的要素,加强价值评估,建立高价值场景遴选机制。
(十一)推动能源高价值场景开放。搭建开放共享平台,建立标准规范及评价体系,鼓励企业开放标杆场景。在保障安全、网络和商业秘密前提下,促进技术、数据与基础设施要素开放流通。
(十二)构建能源高价值场景闭环管理机制。构建测试验证平台,推动技术适配和性能评测,规范准入条件。建立覆盖发布、研发、测试、实施、评估的全生命周期闭环机制,确保技术落地可验证、可追溯、可迭代。
(十三)推动能源高价值场景规模化应用。组织开展融合试点,遴选标杆场景,加速AI在规划设计、勘探、生产、运维、安全等全链条落地,提升能源系统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和智能水平。
六、挖掘能源领域数据价值
建立治理、安全、流通三位一体的高质量能源数据发展模式,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价值,推动能源数据从资源向资产转化。
(十四)推动能源领域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制定建设标准,规范全生命周期管理。以业务场景为牵引,建设核心场景高质量数据集。利用可信数据空间构建共享平台,建立动态更新机制,释放数据价值。
(十五)筑牢能源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屏障。制定分类分级标准,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构建全生命周期安全防护体系,开展安全审核。推动隐私计算、密态计算与业务融合,加快可信流通技术研发。
(十六)激活能源数据要素市场活力。建立健全数据价值评估、收益分配等市场化规则,打通流通路径。深化可信数据空间试点,促进资源共享。鼓励依托国家数据基础设施,探索培育数据运营主体,创新运营模式。
七、强化能源领域人工智能模型创新
强化专业模型攻关创新,深化自主可控硬件在能源领域的深度应用,实现人工智能技术与能源产业的深度耦合,筑牢能源领域人工智能创新根基。
(十七)加快能源专业模型技术攻关。聚焦电网、发电、煤炭、油气等领域,提升大模型泛化、多智能体、多模态理解等能力。鼓励在开源社区开放共享,推动五个以上专业大模型在行业深度应用。
(十八)加强人工智能前沿技术在能源领域的研发和应用。推进智能终端、智能体、具身智能、AI原生架构等技术研发。完善应用测试基础设施,推动智能装备验证。加快普惠应用及产业智能化升级,发展模型即服务新业态。
(十九)推动人工智能自主可控软硬件在能源领域深度应用。加快国产芯片与框架适配,推动多框架协同。推动大模型高效迁移技术在典型场景应用,提升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
八、构建人工智能与能源协同发展生态
基于能源领域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应用全流程需求,优化各类要素配置,构建人工智能与能源发展双向赋能、深度融合的良性生态。
(二十)开展“人工智能+”能源标准化提升行动。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健全标准体系。按照急用先行原则,研制能力测评、绿色低碳水平测评、协同技术要求等标准。推进标准国际化,加强交流合作。
(二十一)探索建立“人工智能+”能源安全治理体系。开展安全治理顶层设计,建立基本安全原则。制定应用安全责任划分标准,构建涵盖数据、模型、应用的安全治理闭环管控机制和风险隔离措施。
(二十二)促进多元融合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全球治理规则体系建设,支撑构建公平包容的融合发展格局。深化双边、多边合作,利用民间科技平台,推动技术交流和信息共享。推动人工智能与能源项目协同出海,引导企业技术装备“走出去”。
(二十三)构建复合人才培养体系。加强融合学科建设,依托高水平大学和企业打造产教融合集群,培育复合型人才。建立人才培训和交流机制。鼓励建立开源社区,引导“AI+能源”开发者通过开源共享解决难题。
九、政策保障
结合“人工智能+”能源发展特点,建立健全政策保障机制,增强上下游协同发展动能。
(二十四)强化科技创新。依托国家重大项目,加大对基础研究、产业痛点、未来重点的投入。鼓励产学研用联合体攻关,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深度融合。
(二十五)促进成果转化。推动相关技术装备纳入首台(套)支持范围,营造宽容失败的创新环境。建立健全应用价值量化评估机制,将技术成熟度、经济效益等纳入评价体系,引导规模化落地。
(二十六)加强资金支持。鼓励算力设施申报REITs。鼓励金融机构提供绿色金融支持,支持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探索通过“两重”“两新”资金渠道支持融合项目。引导企业加大投入,吸引社会资本。推出适合领域的金融产品。
十、组织实施
强化统筹协调,压实各方责任,确保行动方案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十七)加强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国家能源委员会统筹协调机制,国家发改委指导、国家能源局牵头组织实施,各省市细化落实。形成上下联动、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做好要素保障,推进融合发展。企业作为实施主体,发挥创新作用,定期总结经验。
(二十八)建立常态化监测评估机制。开展动态监测,收集分析数据信息,优化资源配置。根据形势变化,及时调整目标和任务。
(二十九)强化宣传引导。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凝聚共识,营造鼓励创新、规范有序的发展氛围。鼓励探索创新,遴选典型案例宣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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