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教小学道法:情境浸润与智能评价的融合路径
[摘要]小学道德与法治课强调知行合一,其教学效能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情境的真实性与评价的发展性。道德与法治课实施可基于“情境浸润”“评价赋能”的教学理念,回应“人工智能赋能基础教育”的时代命题,探索人工智能与学科核心素养培育的融合路径。针对当前课堂情境创设肤浅、评价方式单一、教师数智素养欠缺等问题,小学道德与法治课堂可构建以人机协同情境创设、数据驱动“教—学—评”一体化、智能教研支撑专业化发展为核心的实践框架,通过本土化实践,发现人工智能在创设生活化道德场景、实现过程性行为分析、推动证据型教研转型中的具体效能,从而为构建技术赋能课堂、数据驱动发展的广西基础教育新生态提供可操作的区域经验。
[关键词]道法课程;人工智能;情境浸润;评价赋能;课堂实践
在教育数字化转型与广西“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的双重背景下,人工智能正以前所未有的深度重塑基础教育生态。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培育学生政治认同、道德修养、法治观念、健全人格、责任意识等核心素养的关键载体,其教学范式面临从“知识传递”向“素养生成”的时代转型。情境学习理论指出,真实或仿真的情境是知识建构与意义生成的关键场域;发展性评价理论则强调,评价应贯穿学习全过程,促进学生的可持续发展。本研究提出的“情境浸润”与“评价赋能”理念,正是基于上述理论,力图通过深度的情境体验和精准的评价反馈,打通道德认知与行为实践的断层。
当前,我校小学道德与法治课堂在运用新技术时,仍存在情境设计脱离学生生活经验、评价滞后于行为表现、技术应用“为用而用”等问题,技术的教育潜能未能得到充分释放。人工智能所具备的智能生成、虚实融合、数据采集与分析等能力,为实现“浸润式”情境教学和“伴随式”智能评价提供了强大引擎。本文立足广西基础教育信息化发展的现实土壤,聚焦课堂教学重构和教师专业化发展需要,旨在探索一条以人工智能赋能、以素养为导向、以“情境—评价”协同推进的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创新路径,助力区域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
一、现实审视:人工智能融入道德与法治课堂的困境和挑战
1.情境创设表层化,“浸润”深度不足,偏离素养目标
在当前的教学实践中,不少教师在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创设情境时易陷入“技术秀”误区,缺乏与《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年版)》(以下简称“道德与法治新课标”)所倡导的“源于生活、回归生活”理念的深度融合。具体表现为情境素材多源于网络现成资源的简单拼接,缺少基于本校学生实际生活经验的深度加工。例如,在开展诚信教育时,多数课堂使用“捡到钱包是否归还”这类经典案例,却忽视了当代小学生更常遭遇的网络游戏充值、同伴间物品借还等真实的道德冲突。这种脱离学生生活圈层的情境设计,难以激发他们的情感共鸣和思考动力。同时,部分教师虽然借助人工智能工具生成了图像、视频等多媒体素材,但仅停留在“用技术呈现故事”的表层应用上,未能将情境设计与学生的认知冲突、价值判断紧密结合,难以培养学生面对真实道德困境时的判断能力和行为选择能力。
2.评价体系单一化,“赋能”导向不明,过程数据缺失
评价方面,传统的道德与法治课大多采用纸笔测验或者课堂观察法进行评价,侧重于考查学生对道德与法治知识的识记、理解和掌握情况,很难真实、全面地了解学生的道德认知转化为道德行为的情况。人工智能虽然能收集大量的信息并做出科学合理的判断,但是大多数教师并未将人工智能运用于对学生道德发展的过程性评价中去,而仅凭个人感觉来粗略估计学生的道德行为。这既不利于教师有针对性地优化教学过程,也不利于学生了解自己在道德品质上的成长情况。
3.教师技术应用能力不足,难以有效整合人工智能工具
教师是技术赋能教育的关键。当前,我校教师在人工智能融合应用中存在“不会用”“不想用”“用不好”的现象。相关培训以使用工具为主,缺少“人工智能+学科教学法”的应用实践,无法帮助教师真正实现从人工智能到教学方案设计的能力迁移,也难以提升教师对人工智能产出内容的伦理审视、文化匹配以及教学转化的能力。例如,直接使用人工智能所生成的道德情境素材,可能忽略现实中存在的价值偏差、文化差异等问题,也未能根据班级学生的年龄特征和认知水平进行针对性调整。此外,学校层面缺乏支撑人机协同的常态化智能教研机制,教师个体探索难以形成集体智慧,制约了人工智能应用效果的规模化提升。
二、实践路径:人工智能赋能“情境—评价”双线融合的课堂新生态
1.人机协同:构建“生活化·思辨性”的道德情境浸润场
(1)智能工具辅助动态情境生成与本土化改编
教师可依托文心一言、智谱清言等国产的人工智能工具,先围绕“公共参与”“诚信友善”等核心素养要点,输入关键词(如“壮族歌圩”“校园垃圾分类纠纷”“网络打赏”等),生成初步的情境脚本,再利用文心一格人工智能工具生成对应场景画面,用剪映快速合成微视频。例如,在配合政府部门开展“小手拉大手——预防网络诈骗”活动中,课前,教师使用人工智能技术生成针对青少年的多样性诈骗情境(如游戏交易、明星粉丝群陷阱等),并制成“案例库”。课中,学生化身“反诈分析师”:首先,小组利用人工智能快速分析不同诈骗案例中的共通话术与心理陷阱;然后,在人工智能辅助下模拟“诈骗—防御”对话,实战演练识别与应对技巧;最后,共同梳理《青少年防诈骗自查清单》与《遭遇诈骗应急三步法》。课后,学生使用人工智能工具创作反诈宣传标语或短剧本。这样,通过系列化运用人工智能技术,使情境从抽象的文本变为可视、可感的沉浸式体验。
(2)虚实融合拓展深度体验与行为模拟空间
教师可利用虚拟现实(VR)与增强现实(AR)技术,打破物理时空限制,为学生构建高度仿真的道德实践场景。例如,在法治教育中,学生可佩戴VR设备,身临其境地体验法庭审判过程,或模拟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决策,在虚拟互动中深化对法律规则与社会责任的理解。这种虚实结合的方式,不仅能增强学生的参与感,还能在安全可控的环境中试错,从而提升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