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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 AI 技术异化:马克思主义视角的深度剖析

发布时间:2026-05-23 11:12来源:微信阅读:4

回顾马克思与恩格斯的思想演进轨迹,不难发现他们始终将技术异化及劳动异化视为批判资本主义制度的关键切口。

马克思早在青年时代便从哲学层面洞察到工业机器对人类的统治。他在《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深刻阐明,在资本主义体制下,“工人创造的财富越丰硕,其生产的影响力与规模越宏大,他自身便越陷于贫困。工人产出的商品越繁多,他就越沦为廉价的商品。物质世界的增值与人类世界的贬值呈正比。”基于此,马克思进一步揭示了作为劳动客体的机器与劳动者之间的对立,指出劳动的现实化反而表现为非现实化,“劳动所生产的对象,即劳动产品,作为一种异己的存在物,作为一种不依赖于生产者的力量,同劳动相对立。”这种对立在机器大工业时代显得尤为残酷。

在《资本论》及其相关手稿里,马克思通过考察机器体系的演变,预言了自动化趋势下资本支配劳动的新形态。他明确指出,“机器变成了资本的形式,成为驾驭劳动的权力,成为资本压制劳动追求独立诉求的工具。”与此同时,马克思敏锐地察觉到,随着大工业的推进,“一般社会知识,已经在多大程度上变成了直接的生产力”,固定资本的发展昭示着社会智力被对象化为机器的属性,而这种力量在资本主义框架下演变为独立于劳动者之外的异己力量。人工智能作为人类一般智力高级对象化的产物,其本质是脑力劳动的延伸与社会知识积累的物化。马克思主义观点认为,若不在生产关系层面实施变革,人工智能这类先进生产力必将处处与“真实的”人的解放目标相冲突,将人的主体性压缩为庞大算法下的数字代码,从而加剧劳动与资本的对立。

毛泽东同志对技术脱离群众、只见物不见人的倾向深恶痛绝,始终坚守以人民主体性驾驭技术发展的根本立场。早在 1938 年,他在《论持久战》中批驳“唯武器论”时便明确论断:“武器是战争的重要因素,但非决定因素,决定因素是人而非物。力量对比不仅是军力与经济力的对比,更是人力与民心的对比。军力和经济力需由人来掌握。”这一论断奠定了共产党人处理人与技术关系的根本态度——无论多么先进的技术工具,都必须由人掌控、为人民所用。这一辩证观点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得到了进一步深化。1956 年,他在《两种领导方法》中专门驳斥了“搞建设只需依赖少数懂技术的干部”的错误思想,强调:“同革命工作一样,在建设工作中,起决定作用的依然是工农群众。科技人员唯有同工农群众相结合,方能真正施展才华,创造优异业绩。”这些论述深刻表明,在人工智能的研发与应用中,必须牢固树立人民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坚持群众路线,推动科技工作者与工农大众相结合,否则再先进的智能机器也可能沦为滋生技术特权及新型脱离群众倾向的温床。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浪潮,将人工智能提升至国家战略高度,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引领技术变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工智能是引领本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性技术,具有极强的溢出带动性‘头雁’效应。”同时强调,“要促进人工智能同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深度融合,从保障改善民生、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求出发,推动人工智能在人们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的深度应用,创造更加智能的工作与生活方式。”更为关键的是,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防范化解人工智能风险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加强人工智能发展潜在风险的研判与防范,维护人民利益和国家安全,确保人工智能安全、可靠、可控。”这些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人工智能为谁服务、由谁治理的根本问题,是运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剖析智能社会本质的典范,为我们在复杂的技术博弈中廓清了思想迷雾。那种盲目追逐算法效率、忽视社会公平,将大数据视为冰冷控制手段的思维,本质上就是官本位思想与技术迷信在智能时代的翻版,必须坚决予以纠正。

强化人本导向,摆正智能工具与人的主体地位。 需加强科技伦理修养,坚定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铭记技术发展旨在解放人而非束缚人,始终保持对劳动者创造伟力的敬畏,树立正确技术观,做到“技术发展不染官僚气,算法奔流不忘群众心”。破除“技术至上”“资本主宰”的迷思,以牢固的公仆意识引领人工智能研发,永远铭记大众是智能社会的建设者与受益者,绝不可将群众简单异化为被计算、被筛选的数据对象。

走好融合路线,让人工智能在实体战场和民生根基上落地生根。 要以实践为师,向群众学习,放下算法傲慢,沉下身子,实事求是地解决产业升级、基层治理、民生服务中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堵点痛点。要善于利用工业互联网、智慧社区等多种渠道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让人工智能在车间地头、在街巷窗口开花结果,真正将“精英的技术”转化为“人民的手脚”,使新一轮技术革命的成果惠及万千大众。

严守安全规矩,构筑人工智能可控善治的制度防线。 要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科技伦理准则,聚焦数据滥用、算法歧视、深度伪造等新形势下的风险挑战,建立健全覆盖人工智能全生命周期的治理法规,有效遏制技术异化死灰复燃。要在社会监督和国际合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敲警钟”“拧螺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确保技术理性在社会主义制度轨道上有序运行,切实防止人工智能由社会公仆蜕变为社会主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