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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AI裁员工案:质检员反被AI淘汰

发布时间:2026-05-26 11:33来源:微信阅读:5

“实在想不通,公司为何要解除我的劳动合同?”2025年1月,35岁的周维收到公司寄出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直到申请劳动仲裁,公司才透露真实原因:你的岗位已被AI取代。

这难道不具讽刺意味吗?

周维原本任职于杭州一家科技公司,担任AI大模型质检主管。他的核心职责——判定AI与用户互动生成答案的准确性。换句话说,就是为AI的回答“打分”,防止其胡言乱语。

他每日的工作,皆围绕训练与质检AI展开。

然而如今,AI技术升级,已能独立完成质检任务。于是,他遭到了“优化”。

在正式发出解除通知前,公司已与周维进行了数周的“协商”。公司负责人将其召至办公室,态度显得十分“诚恳”:

所谓的转岗机会是什么?

从质检主管降为普通运营人员,月薪由2.5万元降至1.5万元。降薪幅度高达40%。

周维果断拒绝。他非常清楚——这并非协商,而是变相逼退。

协商破裂后,解除通知如期送达。周维随即申请劳动仲裁。仲裁结果支持其诉求:公司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26万余元。

公司不服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决驳回公司请求。公司继续提起上诉。

2026年4月,杭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公司行为违法,需支付赔偿金26万余元。

此案之所以引发广泛关注,关键在于它触及了一个核心议题:AI能否成为裁员的正当理由?

杭州中院在判决书中给出了明确答复:

公司援引《劳动合同法》第40条——当“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可解除劳动合同。

法院回应:该理由不成立。

用通俗话说:企业自行选择引入AI,如今AI替代了员工岗位,这是企业经营决策的风险,不应由员工承担。

杭州中院法官助理徐子淋指出:

这句话分量极重。它意味着,即便未来某日AI完全取代某个岗位,在此之前,企业仍不能随意以“AI替代”为由裁员。

法院还特别强调了一个问题:公司在调岗时提出的方案极不合理。

从质检主管降为普通员工,薪资直接“腰斩”,这并非协商,而是逼迫离职。

真正的协商,应提供与原岗位相当或相近的职位及待遇。

周维的遭遇并非个例。

2024年,广州中院审理了一起案件。平面设计师魏某的岗位被AI取代,公司同样以“组织架构调整”为由解除合同。法院认定:这属于企业自主经营范畴内的商业风险,不构成“客观情况”,公司行为违法。

2025年12月,北京。从事传统地图数据采集的刘某,其所在部门被AI自动化技术取代。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同样认定:公司违法解除。

这三起案件共同指向一个结论:

企业不能将正常的技术迭代风险转嫁给劳动者。

正如华东师范大学经管学院教授张敏所言:“企业因引进AI而调岗降薪,在法律层面明显缺乏合法性。”

我们必须正视一个现实:AI正在重塑就业结构。

国际劳工组织2025年的研究显示,全球四分之一的就业岗位可能受到生成式AI影响。停车场收费员、数据分析师、内容审核员、质检员……这些岗位的从业者,正感受到被AI“凝视”的压力。

但法律为我们筑起了最后一道防线。

杭州中院的判决传递出明确信号:企业可以拥抱AI,但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若确实因技术变革需要调整岗位,法律要求企业:

法律是底线,但并非万能解药。

周维虽胜诉并获赔26万元,但从去年1月被辞退至今,他仍未找到合适的新工作。

35岁,在互联网行业,这本身便是一道门槛。

白岩松在节目中曾言:

“企业引入AI以追求降本增效,从商业逻辑看无可厚非,但涉及社会治理时,效率并非唯一标准,劳动者权益应置于效率之前。”

面对AI时代,你需要:

周维的案例,只是一个缩影。

它折射出AI时代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困境:一边是技术革命的浪潮,一边是普通人维持生存的尊严。

有人调侃:“AI不会取代你,但会用AI的人会取代你。”

但这句话忽略了一个事实:技术进步,不应以牺牲劳动者为代价。

杭州中院在判决书中写道:

人社部已明确表示,将加快建立人工智能就业影响监测预警应对体系。有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对企业大规模部署AI替代人工的行为,实施前置评估和过程监测——类似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这意味着,在企业“大规模换人”之前,可能需要先提交一份就业影响评估报告,内容包括:受影响岗位数量、人员构成、替代时间表、安置措施等。

我们正朝着这个方向迈进。

💡 结语:35岁的周维,需要整理心情,重新求职。而我们整个社会,更需迅速行动。

AI可以改变世界,但这个世界的主角,始终是人。

法律在守护这一底线,你我亦需为自己做好准备。

参考资料:杭州中院典型案例、央视新闻、中国青年报、新京报、南方都市报等

—— 醉酒当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