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重申AI芯片出口管制,中资海外子公司受限
5月31日当天,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IS)出台了最新指引:
该指引确认:2023年11月出台的针对D:5国家组(含中国)及澳门实体的先进计算类产品许可规定,目前依然处于严格执行状态。
即便这些实体的海外分公司、国外数据中心,只要其最终母公司身处受管制的区域,购买相关AI芯片依然需要向美国申请许可,不存在任何例外情况。
D:5 国家组涵盖的国家或地区包括:阿富汗、白俄罗斯、缅甸、中国、中非共和国、刚果民主共和国、古巴、厄立特里亚、海地、伊朗、伊拉克、朝鲜、黎巴嫩、利比亚、尼加拉瓜、俄罗斯、索马里、南苏丹、苏丹、叙利亚、委内瑞拉和津巴布韦。此次BIS还将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纳入其中。
之前BIS宣布暂停实施的“AI扩散规则”,其中的“不执行政策”完全不适用于中资背景的企业。换言之,企业试图通过海外子公司进行迂回采购高端AI芯片的途径,已被完全切断。
对于出口商来说,只要交易对象的最终母公司处于管制范围内,就必须申请BIS许可,除非存在明确的豁免条款。而对于那些合规的数据中心运营商,目前暂时无需停止现有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只需等待后续通知即可。
(来源:BIS,本文由AI辅助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