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文化怎样为人工智能注入新动能?

发布时间:2026-06-18 09:47阅读:1

作者|张建珍

在今年全国两会召开期间,“人工智能+文化”成了代表与委员们频繁探讨的热点话题。“十五五”规划纲要清晰指出要全面落实“人工智能+”战略,着重指出需推动人工智能和文化建设深度融合。在这股由技术引领的时代浪潮里,文化绝不仅仅是人工智能的“应用领域”或“被重塑客体”——正相反,它是这轮技术变革中极为关键的“赋能要素”。在医疗、工业及物流等行业,人工智能攻克的是效能与精确度的“硬性”难题;但在文化范畴内,人工智能应对的则是内涵、情绪及人性。正是此种独特性,注定了文化能为人工智能演进给予最独到、最无可取代的价值依托。

文化给人工智能构筑了内涵与情绪的“演练场”。人工智能的升级,实质上是一段从“运算”迈向“认知”,再迈向“领悟”的路径。工业场景下,人工智能的使命是甄别瑕疵、优化路线,目标明晰且可度量。但在文化创作里,人工智能应对的却是内涵的塑造与传递。当人工智能踏入这一领域,它必须学会应对内涵的含糊性、解读的差异性、价值的相对性。一幅画作里的留白、一首诗歌中的韵味、一部影片里的情绪张力,这类难以量化的元素,正是训练人工智能迈向更高级智慧形态的“必经之路”。我们将其称作“内涵敏锐度”的培育——使算法不仅明白“像啥”,更尝试领悟“代表啥”。同时,文化为人工智能融入了必不可少的情绪维度。人工智能不具备情感,可当其介入文化创作时,它必须学会辨识情绪表达、领会情绪逻辑、制造情绪符号。此过程虽非真实的情绪体验,却可让人工智能更优地契合人类的情感诉求。尤其在老龄化社会的背景下,老年群体在情感陪伴、精神抚慰层面的需求不断攀升,具备情绪理解力的人工智能,必将在银发经济里发挥无可取代的作用。

文化给人工智能开拓了全民参与的“试验田”。若说内涵与情绪的维度是文化对人工智能的“纵深”滋养,那我国庞大的文化消费市场,则给人工智能给予了“横向”的试验场。从创作到传播、从教育到文旅,文化领域构筑了一条极长的价值链——创意构想、素材生成、制作生产、传播分发、衍生开发、受众互动——每个环节皆能嵌入人工智能的能力,也均催生出对人工智能技术的新诉求。在创作端,人工智能正极大改变内容生产流程,使普通创作者能以极低成本生成高品质文化产品,进一步拓宽了全民创作的界限;在传播端,人工智能驱动的精准推送让文化内容高效抵达目标受众;在文旅端,沉浸式体验、数字孪生技术让文化遗产变得可感知、可交互,故宫博物院对《千里江山图》的动态展示、各地博物馆的沉浸式数字展,给人们探索传统文化提供了崭新可能。这种“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良性循环,正是文化赋能人工智能的鲜活实践。更关键的是,文化场景的全民参与性,促使人工智能技术能在最广泛的人群中接受测试、反馈与迭代。

不过,文化赋能人工智能演进的历程并非毫无波折。文化建设领域暴露的一些矛盾与问题,如产业层面的结构性失衡、资源要素的“马太效应”、版权困境、主体性的挑战等,促使我们重新审视人工智能的演进方向与治理逻辑。同样,历史也告诫我们,文化与技术的关系绝非单向的“技术决定论”,而是复杂的双向构建过程。立足当下、面向未来,让文化真切赋能人工智能演进,需在制度创新、平台建设、人机关系、跨界融合、人才培养等诸多维度协同发力。这既是回应现实困境的必然诉求,也是把握时代机遇的战略抉择。

其一,以制度创新捍卫原创尊严。人工智能时代的版权困境,实质上是工业时代的版权制度与数字时代的创作方式之间的脱节。化解此困境,需尽快构建契合人工智能特性的版权规范——明晰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版权归属,规范训练数据的授权运用,建立人工智能创作作品的标注机制。更根本的,是要在制度层面确立一项基本原则:技术进步绝不能以损害创作者的合法权益为代价,算法的“学习”不可沦为对原创的无偿掠夺。让每一次技术突破都尊重创作的尊严,让每一项制度设计都捍卫原创的价值——这是人工智能时代文化繁荣的制度根基。

其二,以平台建设盘活文化数据价值。文化数据的碎片化、部门化、孤岛化,是制约人工智能时代文化创作的瓶颈之一。从顶层设计着手,构建国家级的文化数字资源平台,打破部门壁垒,降低创作者的搜寻成本,让沉睡的文化资源切实转化为可被激活的智慧。建设特色文化基因数据库,为各民族纹样、传统技艺、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数字化档案——此类“数据底座”的搭建,将为人工智能时代的文艺创作给予丰富且规范的素材支撑,也能够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数字时代获取新的生命形态。

其三,以人机协同重构创作主体关系。人工智能时代,人与工具的关系亟待重新界定。人工智能可提供选项,但选择权永远在人类手中;人工智能可生成内容,但价值判断必须由人完成。理想的人机关系,应是“结对帮扶”式的协同:人类负责创意引领、价值判断、情感表达,人工智能负责技术实现、效率提升、方案生成。对技术要“敞开怀抱”,同时“坚守人自身的主体性”——这既是艺术创作的准则,也是人工智能时代人类与技术相处的智慧。更深一层看,我们有责任探寻人机协同的伦理边界,去挑战算法可能引发的审美同质化,在技术逻辑中融入人文精神的基因。

其四,以跨界融合拓宽文化价值空间。文化的生命力在于流动与交融。应进一步深化新大众文艺与文旅、文创、科技等领域的深度融合,创新打造“微短剧+文旅”“网络文学+IP衍生”“网络游戏+传统文化”等发展模式,培育数字文博、沉浸式演艺、智慧文旅、虚拟文化社区等人文经济新业态。借由跨界融合推动“文旅体商深度融合”,让文化在更广阔的场景中释放价值,让“体育搭台、文化唱戏、旅游引流、消费升级”化为现实。这既是文化产业自身发展的需求,也是文化赋能经济社会发展的应有之义。

其五,以人才培养夯实创新发展根基。人工智能时代的文化创作,呼唤复合型人才——既要懂艺术创作,又要懂技术逻辑;既要领悟传统文化,又要把握数字时代审美。搭建多元化、专业化人才培育平台,联动高校、行业协会、头部机构,开展创作技巧、版权保护、海外传播等专项培训,重点扶持青年、基层、素人创作者。同时,健全人才评价与激励机制,打破身份、学历限制,完善人才成长通道,营造“人人能创作、个个出精品”的良好行业生态。让每一个有创意的人皆能借助技术的力量达成自己的艺术梦想——这才是人工智能与文化建设相结合的真谛。

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