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联手推动人工智能+消费,发布17项新举措
据商务部官网披露,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发改委、教育部、工信部、民政部、住建部、文化和旅游部等八个部门于6月9日共同发布了《关于加快“人工智能+消费”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包含五个方面共十七条的具体措施。
提升人工智能赋能商品消费
(一)丰富人工智能产品供给。优化人工智能新产品的研发机制,加速新一代智能手机、智能电脑及电视的上市,普及智能家电、智能厨卫及照明等智能家居设备,促进电子产品与家电的更新换代。培育智能穿戴市场,加强智能眼镜等新产品的研发推广,重点打造实时翻译、移动支付等高关注度的消费场景。加大对智能网联汽车的支持,带动车载智能终端消费,构建“人、车、家”全场景智能生态。推动人工智能与脑机接口、AR、VR、MR等技术结合,研发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和巨大消费潜力的新产品。
(二)促进人工智能机器人消费。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支持研发具备多模态感知和场景自适应能力的人形机器人,推动四足、仿生机器人等产品的升级。针对“一老一小”等重点群体,加快养老机器人、陪伴机器人、AI生活助手的示范应用,增强情感陪伴、健康监测、移位助行及智慧家务等功能。
(三)打造人工智能商品首发高地。办好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提升其国际影响力,将其建设为人工智能产品展示窗口和中国方案发布平台。支持人工智能产品的首发首展,利用进博会、广交会、消博会、数贸会等展会展示新产品新服务。支持企业开设品牌专卖店和体验中心,举办新品发布会。组织“人工智能进万家”活动。
扩大人工智能赋能服务消费
(四)推动人工智能+居家服务。促进生活性服务业智能化,提升标准化水平。普及智能扫拖机器人、智能冰箱、智能厨房设备,提供个性化智能家庭服务。推进数字家庭建设,推广智能全屋定制。研究将智能家居纳入“好房子”建设指南,加速AI技术在住房建设中的应用。
(五)加快人工智能+养老服务。优化全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构建全国养老服务“一张网”。指导养老机构利用AI技术布局信息化管理和智能安防,配备智能护理和康复机器人,设立智能产品展示专区,提供安全智能的养老服务。开展智能养老机器人攻关和场景试点,加速产品在家庭、社区和机构的应用。推进家庭智能化适老化改造,支持购买智能安全预警设备。
(六)发展人工智能+文旅。推动AI赋能旅游,与行程规划、票务、导游、酒店预订全链条融合。支持4A级及以上景区和夜间消费区打造AI实景体验项目。指导景区配备AI眼镜、耳机等设备,提供AI导游服务。推动AI赋能文化创作,鼓励利用AI辅助戏剧、音乐、美术、沉浸式体验等,丰富优质文化产品。
(七)促进人工智能+住宿餐饮。加快酒店智能化,推广服务机器人、语音控制、自助入住设备。利用AI提升境外人员入住便利性。引导智能餐饮,在机关、学校、医院推广“智慧食堂”,应用自助取餐、智能结算、自助咖啡机等设备。
(八)提升人工智能+教育。推动AI赋能教育强国,开展生成式AI教育专用大模型建设,推动大模型从课堂走向应用。升级教育数字化基础设施,打造智慧课堂标杆。研发AI辅助学习助手、教师助手等终端,创新智能学伴、智能教师等教学模式。提升教师数字教学能力,培养智能时代新型教师。
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商业创新
(九)促进人工智能+批发零售。发展智能零售,实施零售创新提升工程,结合老旧街区改造,推动购物中心和步行街智能化升级,建设智慧商店和商圈。开展“千集万店”改造,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菜市场等设施的智能化。
(十)推进人工智能+电商。深化电商与AI融合,赋能运营、客服、设计、营销、直播。创新数字人直播、虚拟体验等沉浸式场景,优化智能客服和推荐。推广内容生成、智能质检工具,提升效率。鼓励电商平台开设“AI+消费”专区。
(十一)推广人工智能+物流。发展智能物流,结合国家物流枢纽布局,支持智慧园区、港口、仓库建设。利用AI完善县乡村三级配送体系,推广自助提货柜、智能信包箱,提高偏远地区覆盖面。稳妥发展无人配送,在工业园区、学校、山区划定区域试验无人车和无人机。
加强“人工智能+消费”推广
(十二)建设“人工智能+消费”集聚区。指导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等布局集聚区,建设AI体验中心,促进新技术推广。鼓励在商业综合体、步行街、景区等公共场景开展AI产品租赁、共享、试用。
(十三)创新应用场景。制定应用指引,建立开放清单,遴选典型案例。建设国家AI应用中试基地,推动场景商业化。组织对接活动,促进供需匹配。支持智能体应用创新,鼓励融资租赁发展。
优化“人工智能+消费”环境
(十四)加大财政支持。统筹资金,推动AI普及,落实购新政策,鼓励地方补贴“人工智能+”智能终端。用好消费贷款贴息,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相关产品。发挥国家AI产业投资基金作用。
(十五)完善消费设施。结合“车路云一体化”试点,超前布局智能化路侧设施、边端算力、交通管理平台等。
(十六)健全标准体系。实施《国家人工智能产业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制定终端基础、安全、互联互通等标准。建立智能化分级评估体系。完善标准化组织,推动跨行业互联互通和国际标准话语权。
(十七)筑牢安全防线。加强大模型全生命周期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内容安全建设。健全监管机制,保护消费者信息,完善大数据算法和消费欺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