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食品安全将从严监管:总局公开征求意见
新华社北京3月25日电 题:幼儿园食品安全将从严监管:总局公开征求意见
记者3月25日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了解到,由总局会同教育部起草的《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目前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这份征求意见稿共32条,重点在于贯彻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幼儿园食品安全责任。其中明确提出,幼儿园食品安全实行园长负责制,并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安全员,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同时,结合幼儿园食品安全风险特征,从供餐模式确定、食材采购验收,到加工制作过程管控、高风险食品限制、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关键环节,都细化了具体责任要求,确保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幼儿园食品安全,是家长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也始终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据教育部统计,全国现有幼儿园25万多所,在园幼儿接近3600万人。面对如此庞大的幼儿群体,再加上幼儿园集中供餐的特点,也对食品安全管理的精细化和严格化提出了更高标准。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32条内容,主要围绕七个方面展开,为幼儿食品安全构建起全方位、全链条的“防护网”。
责任落实是幼儿园食品安全的“压舱石”,也是监管问责的关键。征求意见稿明确,幼儿园食品安全实行园长负责制,无论是幼儿园食堂、承包经营企业,还是供餐单位,都应依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任职条件和具体职责,真正做到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与此同时,还要加强动态风险防控,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通过建立“三本账”,做好每日检查记录、每周排查分析、每月调度总结,并将相关资料归档备查,确保食品安全风险能够精准防范、及时处置。
食材安全是幼儿餐食的“第一关”,规范加工则是“核心环节”。征求意见稿结合相关工作指引,明确了食材供应商准入要求,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和幼儿园实行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并要求建立供应商评价和退出机制,从源头严把食材安全关;在加工制作环节,也进一步明确要求各方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无论是食堂场所布局、设施设备,还是原料储存、加工供餐等各个环节,都必须符合要求,坚决防止安全风险发生。
食堂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直接影响孩子们的餐食品质。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幼儿园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和供餐单位,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特别要强化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抽查考核,对考核不达标、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要立即整改,并暂停其管理资格,确保从业人员能够胜任岗位、守牢安全底线。
为了让家长更加安心,新规还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推动形成家校社协同共治格局。其中明确,鼓励幼儿园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实现全链条视频监控;同时严格落实陪餐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完善家长陪餐、内部监督举报奖励机制,切实保障师生和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让更多人参与到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督中来。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严格的惩戒措施,划出了食品安全“红线”:若幼儿园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违反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将依法从重处罚,并严格落实“处罚到人”,实行从业禁止;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