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联合发文,强化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监管
4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正式出台《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针对金融机构自营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活动,以及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受托为金融产品提供网络营销服务的行为作出系统性规定,旨在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新规明确,网络营销信息须采用清晰易懂的文字说明金融产品核心要素,杜绝不实或误导性表述。同时,对算法推送、直播带货等新型营销模式,以及捆绑销售、过度推销、滥用金融术语等乱象,制定明确的监管规则。该办法将于2026年9月30日起施行。

4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正式出台《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针对金融机构自营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活动,以及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受托为金融产品提供网络营销服务的行为作出系统性规定,旨在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新规明确,网络营销信息须采用清晰易懂的文字说明金融产品核心要素,杜绝不实或误导性表述。同时,对算法推送、直播带货等新型营销模式,以及捆绑销售、过度推销、滥用金融术语等乱象,制定明确的监管规则。该办法将于2026年9月30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