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联合亮剑,金融产品网络营销迎来强监管
近期,中国人民银行等八个部委共同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相关部门负责人针对该《办法》的关键问题接受了媒体采访。 一、该《办法》制定的背景缘由是什么? 近些年,伴随数字经济的高速增长,金融行业数字化变革持续深化,网络平台已发展为金融产品推广的核心渠道,有效降低了服务成本并提升了服务效能与普及程度。然而在此过程中也暴露出若干风险隐患,例如虚假宣传与误导性信息、营销推广中存在垄断及恶性竞争现象、宣传素材触犯社会道德底线等问题。 中央高层对平台经济的规范发展给予高度关注,反复强调需构建完
八部门联合发文,强化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监管
4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正式出台《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针对金融机构自营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活动,以及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受托为金融产品提供网络营销服务的行为作出系统性规定,旨在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新规明确,网络营销信息须采用清晰易懂的文字说明金融产品核心要素,杜绝不实或误导性表述。同时,对算法推送、直播带货等新型营销模式,以及捆绑销售、过度推销、滥用金融术语等乱象,制定明确的监管规则。该办法将于2026年9月3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