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通报论文造假问题,多人受处分
新华社广州5月30日电(记者郑天虹、赵紫羽)针对此前中山大学康某、邝某等论文图片与数据存疑的问题,中山大学30日发布通报,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
通报指出,经全面核实相关原始数据和实验记录,并结合专家评议意见,中山大学确认,康某、邝某等论文存在学术不严谨和学术不端行为。依据《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校方对相关人员制定了如下处罚:
免去康某华南恶性肿瘤防治全国重点实验室副主任、肿瘤防治中心实验研究部副主任职务,下调专业技术等级,限制其职务晋升、项目申报及评优评奖资格12个月,同时暂停招收研究生12个月;要求相关论文进行勘误或撤稿。对于相关论文的第一作者廖某,同样采取下调专业技术等级,限制晋升、申报及评优资格12个月,并暂停招收研究生12个月的处罚。
免去邝某生命科学学院副院长职务,下调专业技术等级,限制其晋升、申报及评优资格24个月,暂停招收研究生24个月;要求论文勘误或撤稿。对相关论文第一作者万某,暂缓授予学位一年。针对其他相关作者,将依据责任大小分别进行学术诫勉谈话或批评教育。
校方表示,将始终坚持对科研失信行为“零容忍”,并以此为戒,强化科研诚信警示教育,进一步落实院系、科研平台及科研团队的学风建设责任。学校将完善科研数据、实验记录、图片使用及论文投稿等全流程管理机制,健全常态化监督核查体系,从而切实维护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