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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审核强化助力基层治理

发布时间:2026-06-09 10:43来源:新华社阅读:2

据公开报道,江苏省近年来在市县层级积极推行基层法治审核机制,初期在部分地区试点后,逐步在全省范围内推广。这一举措使基层干部逐步树立起法治审核的意识,推动决策前主动查法、遇事优先用法成为常态,显著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水平,有效降低因决策失误引发的法律风险和追责风险。

基层治理稳定,社会才能长治久安。过去,乡镇和街道是行政复议纠错和行政诉讼败诉的高发区域。深究其因,问题多源于在决策初期缺乏法治把关,部分干部法治意识薄弱导致“不愿审核”,部分则因专业能力不足导致“无法审核”,使得一些存在法律风险的决策侥幸通过。

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是该省较早开展基层法治审核制度建设的地区之一。2024年3月,当地已设立“灌云县合法性审查中心”。2024年,该县一审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败诉率为4.21%;到2025年,该败诉率已降至2.27%,创历史最低水平。2025年8月,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发文,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基层法治审核机制,大量存在风险的决策在实施前被有效拦截。

尽管基层法治审核机制已全面推行,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发展不均”现象。重大行政决策的审核案例偏少,部分地区一年仅处理一项重大事项,与基层事务的复杂性形成鲜明对比。其根本原因在于各地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决定和政府合同等核心事项的界定标准不统一,导致审核尺度不一,容易形成监管盲区。

要有效构建法治审核机制,首先应统一审核标准,明确审查事项的范围和认定标准,压缩自由裁量空间,使审核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避免“选择性审核”现象。同时,应整合县域内法律资源,建立统一的集中审核机制,以专业力量弥补基层法律人才的不足。

法治审核的关键在于明确权责边界,防止将超出法定职责的合理性、科学性评估泛化纳入审核范围,使审核工作既不缺位也不越位,真正发挥其作为风险防控“过滤器”和“安全阀”的作用,推动基层行政行为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决策前先查法、遇事必依法。建立制度、整合资源、明确职责,才能真正发挥法治审核的保障作用,使基层行政行为更加规范、合法。(评论员郑生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