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创作中的“在场”哲学
电视剧《主角》热播,引发热议“文艺创作者要始终在场”。谁会反对扎根生活?但这看似理所当然的命题,需深究其内涵。若“在场”仅指亲历、熟悉方言,那只是经验常识,非美学命题。陈彦因秦腔经历而底气足,但龙平平未亲历历史却担得起“在场”。答案在于内在精神姿态,非资历。
身体在场,即亲临现场,是现实主义准则。《主角》的成功在于演员沉浸农村,褪去都市气。小来弟的关中民谣、地道的方言,这些细节让人物真实。身体在场提供质感,但非充分条件。若心不在焉,身体在场只是形式。它解决“在不在那里”,未触及“姿态”。
精神在场才是真谛。龙平平未亲历历史,却在史料中连接情感。不在现场,却在场中。反义词是“旁观”。在场者与人物同悲喜。《繁花》用沪语和情感演活海派文化;《人世间》以“自己人”身份同情小人物。这种“在场”是价值立场,承认笔下人的尊严。
过度在场易陷自然主义。艺术非生活复制。王国维言“入乎其内,出乎其外”。创作者需既沉入又抽离。审美需要距离,将生活原料锻造成艺术。《主角》的忆秦娥,创作者既深爱又冷静审视,让她成为活人,而非圣人。这种辩证关系让作品探讨当代议题。
时代制造“不在场”诱惑。数据替代田野,二手信息替代亲历。生成式技术能模拟,但无法替代《我的阿勒泰》的风与草,无法拼贴真挚情谊。技术能再现,不能真正“在场”。算法无法生成真实感,反衬“在场”珍贵。板凳要坐十年冷,真实永远打动人心。
“在场”有内在层次。始于身体抵达,成于心灵投入,深于辩证关系,在技术时代珍贵。时代变,但打动人心的根本规律不变。
(作者:谈媛媛,系中国文联电视艺术中心理论研究处处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