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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通电子与电科数字索赔案再获法院受理,前者已有一审胜诉

发布时间:2026-07-12 22:20阅读:2

2026年7月9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律师许峰律代理的证通电子(5.710, 0.07, 1.24%)(维权)(002197)虚假陈述投资者索赔案再次获得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

许峰律师提示,证通电子投资者索赔案已有投资者一审胜诉判决,律师团队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4年11月29日,证通电子公告收到证监会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相关采购、销售业务涉及的货物未真实交付,不具有商业实质。通过虚构上述业务,广州云硕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17,641,509.43元,虚增营业成本12,564,102.56元,虚增利润5,077,406.87元;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6,886,194.69元,虚增营业成本6,046,153.86元,虚增利润840,040.83元。广州云硕上述行为导致证通电子2017年、2019年利润总额分别虚增5,077,406.87元、

840,040.83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3.78%、12.52%。证通电子2017年、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许峰律师认为,根据前期投资者胜诉判决,在2018年4月24日到2024年4月30日之间买入证通电子股票,并且在2024年4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

除了证通电子投资者索赔案再次获得法院立案,2026年7月9日,许峰律师代理的电科数字(15.500, 0.51, 3.40%)(维权)(600850)投资者索赔案再获得上海金融法院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律师团队同步也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6年6月19日,电科数字公告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电科数字未准确、完整披露柏飞电子在相关产品开发中的实际参与情况、产品所处开发阶段、产品收入占比较低、后续发展存在不确定性等情况,致使或者可能致使投资者作出错误判断,具有误导性。

专门从事股票索赔法律事务的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25年12月18日到2026年1月13日之间买入电科数字股票,并且在2026年1月1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

(本文由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投资者不获赔没有任何费用。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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