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杰电气遭国网处罚延迟公告,投资者索赔呼声渐起
“已有受损股民向本律所咨询赔偿事宜。”广东邦仪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虎15日对上海证券报记者透露,双杰电气(8.790, 0.23, 2.69%)(300444)在接到国网惩戒通知后未迅速对外公布,已干扰投资者的判断,构成重大运营风险延迟告知。依据证券法规及配套司法解释,企业须依法承担赔偿义务。
双杰电气在7月13日深夜紧急披露,旗下子公司及本公司被国网中止中标权限,预计2026至2029年将累计削减营收12.23亿元。
双杰电气公告说明,2026年3月1日,公司得知其控股下属企业无锡市电力变压器有限公司(简称“无锡变压器”)因不合规操作于2025年12月18日遭国家电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全面停止中标资格三年。国家电网总部决议自2026年3月1日起对无锡变压器所有采购类别实施扩展处罚,并在全网范围内推行,处理终止日期为2029年2月28日。
从企业公告可看出,双杰电气3月1日便知晓国家电网处罚决议,却拖延至7月13日才公开,中间隔了4个月。
7月14日,双杰电气开盘即暴跌20%,虽15日股价回升收涨2.69%,但相比13日收盘价仍下挫近18%。
针对此事,记者致电双杰电气询问,公司接听人员回应称,公司公告遵循信息披露规定,不存在拖延披露情形。据悉,公司正就国家电网决定提起申诉。
据了解,双杰电气公告发布时间与获悉国家电网相关决定间隔4个月,部分缘由是公司此间持续与国家电网交涉。同时,已有投资者掌握相关信息并向公司质询,在舆论压力下,双杰电气发布情况说明公告以安抚投资者。
“双杰电气滞后披露被国家电网暂停中标三年的关键事件,或涉及信披违规。”上海古北律师事务所证券维权专业律师吴立骏指出,在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7月13日期间购入双杰电气股票,且于2026年7月13日收盘时仍持仓的受损投资者,可参与向公司索赔。
王虎对记者表示,2020年3月1日生效的《证券法》第八十五条载明:信息披露责任主体未按规定进行披露,或所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披材料含有不实记载、误导性表述或严重疏漏,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买卖中蒙受损失的,信披责任主体应承担赔偿义务;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控人、董监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以及保荐机构、承销券商及其直接责任人,须与发行人共同承担连带赔偿义务,但能证实自身无过错的例外。
王虎还向记者指出,2022年1月22日推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已废除行政处罚前置条件,直接由法院依法裁决。该规定明确,法院受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诉讼,不再以行政惩处决定或刑事判决文书为前置门槛。只要原告能证明确信披义务人实施了虚假陈述,且满足其他起诉标准,法院即可依法审理,显著降低了投资者的维权成本。
从业绩冲击看,被国家电网取消中标资格,将直接波及公司营收。双杰电气测算表明,新招标渠道关闭后,2026至2029年预计分别减少营收2.17亿元、4.30亿元、3.88亿元、1.89亿元,累计缩减逾12亿元。
资料显示,2025财年双杰电气来自国家电网的营收约为4.77亿元,占总营收的9.86%;无锡变压器2025财年来自国家电网的营收为2.85亿元,占营收的5.89%。
2025年公司实现总营收48.35亿元,其中智能电网板块收入24.08亿元,同比增长25.6%,不可忽视的是,电网渠道始终是其核心营收支柱之一。
记者留意到,双杰电气在营收承压的同时,公司财务隐患也在加剧,例如2026年一季度公司扣非净利润已陷入亏损,达-4987.09万元,这无疑增添了更多变数。
作者:于祥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