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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坚科技遭监管处罚 投资者有望获赔

发布时间:2026-08-13 17:12阅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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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2日晚间,中坚科技(维权)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 年4 月2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2026 年 8 月 12 日,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6]19号)。

根据浙江证监局下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中坚科技涉及的违规为:2024 年 11 月 15 日,中坚科技派员出席“前海·宝安AI 向未来——人工智能应用创新成果发布会”“华为(深圳)全球具身智能产业创新中心企业合作备忘录签约仪式”。2025 年 2 月 19 日,中坚科技在深交所互动易等信息披露平台《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中披露“2024 年 11 月 15 日,中坚科技出席H(深圳)全球具身智能产业创新中心企业合作备忘录签约仪式,并签署企业合作备忘录”。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在 2024 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三)智能机器人(15.460, -0.38, -2.40%)板块的拓展”中披露“2024年 11 月,公司与华为(深圳)全球具身智能产业创新中心签署企业合作备忘录”。经查,截至 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未对前述企业合作备忘录(文件名为《合作意向协议》)用印,该备忘录未完成签署。公司披露的前述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

业绩方面,2026年7月14日晚间公司披露业绩预告,预计2026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6.5亿元至7.2亿元;归母净利润亏损580万元至1160万元,上年同期盈利5105.74万元;扣非净利润亏损515万元至1030万元,上年同期盈利4812.02万元。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中坚科技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投资者可参与索赔。暂定:于2025年2月19日至2026年4月27日之间买入中坚科技,且在2026年4月28日之后卖出或持有中坚科技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本文由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张云律师,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学硕士,对证券金融类法律有着深入研究,从事证券诉讼多年,积累大量为投资者胜诉获赔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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