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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子行(300311)投资者索赔案件再获法院测算报告,此前已有终审胜诉及获赔先例

发布时间:2026-08-13 17:23阅读:3

2026年8月13日,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任子行(6.080, -0.32, -5.00%)(维权)(300311)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投资者索赔案件,再次获得法院送达的损失核算报告。

此前,由许峰律师代理的部分任子行投资者索赔案件已获得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胜诉判决,部分投资者已成功拿到全部赔偿款项。律师团队目前仍在持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流程,并继续受理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5年7月18日,任子行发布公告称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调查核实,在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期间,任子行通过相关手段虚增营业收入分别达36,951,333.48元、48,435,351.70元及26,929,607.08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比例依次为4.21%、6.97%与10.81%;同期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19,406,901.32元、37,317,431.71元及16,560,909.58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85.93%、70.03%和30.79%。任子行发布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以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均存在虚假记载情形。2023年2月14日,公司披露的《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亦援引了上述2020年度和2021年度的营业收入数据。

长期专注于股票索赔法律业务的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指出,参照此前投资者胜诉判例及成功获赔经验,凡在2021年4月28日至2024年8月10日期间购入任子行股票,且于2024年8月10日后选择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现阶段仍可依法提起索赔诉讼。

(本文内容由许峰律师提供,不代表新浪财经观点。许峰律师系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自2008年开始执业以来,业务领域涵盖虚假陈述、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欺诈类索赔代理事务。十多年间,其团队已成功代理约两百只股票实现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目前仍在代理诉讼时效内约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其中部分已取得胜诉或调解获赔成果。投资者如未获赔,无需承担任何费用。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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