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天玑科技维权最新动态 新一批股民发起索赔

发布时间:2026-08-20 10:47阅读:1

近期,针对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玑科技、ST天玑(维权),股票代码:300245)的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有了新动态。

曾成功代理130余家上市公司获赔案件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透露,本周他又代理了一批股民递交了起诉材料。(厉健律师专栏)

回顾案情,2026年4月27日晚间,天玑科技发布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定期报告更正以及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等停牌公告。公告披露,天玑科技于2024年12月与算力集群一期项目签署合同,并于2025年3月交付,确认了当期收入与成本。同年3月,公司虽就二期项目签署买卖合同并预付采购款,但该项目后续未推进。2025年下半年,公司要求供应商退还预付款,在催收及退款过程中,发现项目款项存在资金闭环流转。出于审慎原则,公司未对整体项目确认收入成本。截至公告发布,公司已收回款项并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追溯调整了2025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及第三季度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依据现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四)款,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深交所决定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根据该规则第9.2条规定,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股票简称前需加注“ST”标识。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假陈述的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致使投资者权益受损的,投资者有权依法提起诉讼索赔,索赔范围涵盖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及印花税损失。

厉健律师指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25年4月29日至2026年4月27日期间买入天玑科技股票,且截至2026年4月27日收盘仍持有的受损股民,可依法索赔。具体索赔条件以法院最终认定为准。(ST天玑维权入口)

投资者索赔时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2025年4月1日至今)以及联系方式等材料。

【本文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厉健律师为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曾获2009年“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自2003年起,他代理投资者胜诉五粮液、大智慧等13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其代理的祥源文化、赵薇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杭萧钢构案入选201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辉丰股份案为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东方电子案为中国证券民事赔偿第一案。厉健律师接受央视、新华社、证券时报等100余家媒体采访逾千次。执业证号:13301200210145176)】

新浪财经声明:本消息转载自合作媒体,登载此文旨在传递更多信息,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郑重声明:1.依据《证券法》,禁止编造、传播虚假或误导性信息以扰乱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及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用户应独立判断,自行决策并承担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