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峰股份与华闻集团投资者索赔案近日再次提交法院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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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4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律师许峰代理的文峰股份(601010)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法院提交立案申请,目前律师团队仍在持续推进后续投资者索赔案的代理工作,同时也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许峰律师专栏)
2026年7月17日晚间,文峰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及控股股东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由于公司及文峰集团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依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文峰集团进行立案调查。
许峰律师指出,在2024年4月30日至2026年4月29日期间买入文峰股份股票,且在2026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公司股票的投资者,现阶段仍可发起索赔。(ST文峰维权入口)
除文峰部分投资者索赔案再度向法院提交立案外,8月17日,许峰律师代理的华闻集团(000793)投资者索赔案也同样再次向法院提交了立案申请。
许峰律师代理的华闻集团投资者索赔案此前已多次向法院提交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进一步安排,同时也在持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5年4月22日,华闻集团公告称收到海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调查核实,华闻集团违法事实如下:
华闻集团采用总额法核算其子公司北京国广光荣广告有限公司、天津掌视广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展的互联网广告代充值业务收入,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十四条的相关规定,由此造成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导致华闻集团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均存在虚假记载情形。
长期专注于股票索赔法律事务的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22年4月27日至2024年4月20日期间买入华闻集团股票,并在2024年4月2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目前仍可启动索赔程序(ST华闻维权入口)
(本文由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观点。许峰律师,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2008年开始律师执业,业务范围涵盖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的索赔代理。十余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实现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时仍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案件也已取得胜诉及调解获赔的先例。投资者未获赔不收取任何费用。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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