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推进贷款贴息新规 财政杠杆撬动内需与实体活力
8月26日,交通银行对外公布进一步落实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工作的公告,对最新贴息适用对象、贴息额度以及实施时间予以明确。在此之前,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等其他五家国有大行亦相继发布通知,公开中小微企业及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的具体实施细则。
在企业端政策稳步推进的背景下,我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经历多轮调整完善,所有信用卡分期消费业务均被纳入贴息覆盖范围。业内人士指出,财政资金从企业生产与居民消费双侧同步发力,有利于激发内需潜力、提振市场预期。
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的重心在于“扩范围”与“提额度”双轨推进。依据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多家国有大行表态,自8月1日起新发放的、符合条件的中小微民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由中央财政按贷款本金给予年化1个百分点、期限不超过2年的贴息;原有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贷款则继续按年化1.5个百分点、期限不超过2年的标准执行贴息。
其中两项变动值得关注:一是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的年度贷款规模上限由5000万元提升至7500万元,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的年度规模上限由1000万元提升至2000万元;二是中小微民营企业新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被纳入贴息支持范畴。
各银行在公告中指出,本次企业贷款贴息资金由财政专项资金保障,银行办理相关业务时不收取任何中介费用,并提示市场主体谨防第三方代办贴息类诈骗。
某中小银行相关人士指出,银行集中推进中小微企业及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将流动资金贷款纳入贴息范围并上调贷款额度上限,可有效纾解中小微企业经营周转压力,减轻服务业经营主体融资负担。
企业端减负举措加速落地的同期,居民端消费贴息政策也在持续优化,覆盖领域持续延伸。
2025年8月,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发布《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个人消费贷款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依据符合条件的实际用于消费用途的贷款本金核算,贴息上限不超过贷款合同约定利率的50%,中央财政与省级财政分别承担90%和10%。2026年1月,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发文,优化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将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纳入贴息支持范围。
光大证券金融行业首席分析师王一峰指出,整体来看,贷款贴息政策的扩容与优化主要聚焦于加大贴息强度、拓宽支持范围、延长贴息期限、增加经办机构、简化贴息流程等维度,预计本轮贴息规模较此前将有明显增长,稳投资、促消费政策效果值得期待,实体经济相关领域贷款需求将进一步释放。
近期政策更新后,信用卡专项分期、消费分期、预借现金分期等新发生的各类信用卡分期业务全部被纳入贴息范围。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机构发布公告,明确每位借款人在银行可享受的个人消费贷款与信用卡分期业务累计贴息上限由每年3000元提高至每年5000元,同时贴息范围由信用卡账单分期扩展至专项分期、消费分期、预借现金分期等分期产品。
财政部副部长廖岷在8月21日召开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财政部正结合经济发展形势,继续研究谋划新政策新举措,并将于今年下半年陆续推出。
财政杠杆牵引供需形成良性循环
为企业贴息旨在稳定供给,为消费贴息旨在激活需求,财政资金的关键设计,正是将两端拧成合力,构建相互促进的闭环效应。
据财政部网站披露,今年以来创新设立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政策工具,中央财政专项安排1000亿元,推出包含6项政策的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措施,统筹推进促消费、扩投资。廖岷指出,上述政策出台7个月以来,整体实施进展符合预期,政策效果逐步显现,目前已有约1.13亿人次居民、622万家企业获得政策支持,其中绝大多数为中小微企业。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支付清算研究中心主任杨涛指出,财政贴息具有突出的杠杆放大效应。与直接补贴或单一货币宽松不同,财政贴息以有限的财政资金为支点,借助金融机构的市场化风险管控和授信体系,撬动更大规模的信贷资源流向消费领域。1个百分点的贴息,可带动数倍乃至数十倍的信贷投放,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显著提升。
杨涛表示,在需求端,贴息直接降低了居民消费信贷成本,缓解了短期现金流压力,提升了跨期消费能力;在供给端,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帮助餐饮、文旅、零售等小微商户降低融资成本,增强经营韧性。这种双向发力,有助于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