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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越能源投资者索赔案已立案 退市仍需担责

发布时间:2026-08-28 16:29阅读: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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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团队日前已向法院提交了若干投资者索赔诉讼的立案申请。目前相关维权行动仍可参与。(刘鹏律师专栏)

回顾案件经过,2026年5月25日,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这并非该公司首次因违规行为被处罚,此前已多次受到监管机构警示。

经调查核实,海越能源未能按规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关联交易事项。

2023年至2024年间,控股股东高鑫金控通过策划、指使海越能源及其下属公司向供应商预付采购款项、向工程承包方支付预付款、向客户延缓回款等途径,侵占海越能源及其子公司资金。

同时,2023年至2024年期间,海越能源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宁夏恺力信、铜川安泰容之间发生了原材料采购、委托加工业务以及厂房和土地租赁等关联交易。

上述行为,海越能源既未按要求及时披露,也未在2023年年报和2024年半年报中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致使相关定期报告出现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

海越能源2024年年报已披露报告期内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达19,258.50万元。截至2025年5月立案调查之时,所涉占用资金已全部清偿。

依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理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义务。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为:在2023年4月29日至2024年4月19日期间买入,且在2024年4月20日之后卖出或仍继续持有而产生亏损的,可进行登记。(ST海越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提供,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刘鹏律师,专注于证券维权领域19年,自2006年开始执业以来,已成功协助中青宝(10.580, -0.18, -1.67%)(维权)、国华网安、劲嘉股份(3.700, -0.03, -0.80%)(维权)等300余家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完成维权,案件在办数量超14000起,胜诉率高达99.2%。作为业内资深的证券维权律师,刘鹏律师善于精准把握案件要点,诉讼经验丰富,维权策略高效,全力为投资者争取最大化权益,维权能力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证券维权,律师选择至关重要!专业铸就胜率,经验保障结果,优选刘鹏律师,让您的维权之路更稳健、更高效!)

责任编辑:韦子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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